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负责全市检察机关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负责组织对口援助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建设。
负责人:陈 莺
副处长:万 磊、杨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