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傅某某走私毒品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傅某某走私毒品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16日(周二)10:00
(二)地点:杭州市人民检察院202会议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5月15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欣玲、蔡婷婷
联系电话:0571-89585684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12日
关于人防工程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人防工程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19日(周五)14:30
(二)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5月18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薇
联系电话:0571-86112213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杭州军事检察院
2023年5月12日
关于张某彬高空抛物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张某彬高空抛物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15日(周一)10:00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分水检察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5月14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兵
联系电话:0571-64225013
特此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2日
关于傅某某走私毒品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傅某某走私毒品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16日(周二)10:00
(二)地点:杭州市人民检察院202会议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5月15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欣玲、蔡婷婷
联系电话:0571-89585684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12日
关于人防工程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人防工程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19日(周五)14:30
(二)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5月18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薇
联系电话:0571-86112213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杭州军事检察院
2023年5月12日
关于张某彬高空抛物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张某彬高空抛物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15日(周一)10:00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分水检察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5月14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兵
联系电话:0571-64225013
特此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