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办 网站无障碍
今天是:

 

公开听证专栏
杭州检察公开听证预告(2023-09-19)
时间:2023-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关于汝某某与童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申请监督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汝某某与童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申请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0:30

(二)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遥倩

联系电话:0571-8195788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陆某管诈骗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陆某管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1:30

(二)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清杰

联系电话:0571-81957869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李某康诈骗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李某康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9:30

(二)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1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超群

联系电话:0571-8195785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林某诈骗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林某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0:00

(二)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1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超群

联系电话:0571-8195785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穆某举诈骗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穆某举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0:30

(二)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1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超群

联系电话:0571-8195785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朱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朱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周四)9:00

(二)地点: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昕

联系电话:0571-89542459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阮某某、岑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阮某某、岑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周四)9:30

(二)地点: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宏亮

联系电话:0571-89542531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王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王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周四)10:00

(二)地点: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方银

联系电话:0571-89542462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钟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钟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周四)10:30

(二)地点: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超

联系电话:0571-89542518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兰某某故意伤害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兰某某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0:30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9月20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炜娟

联系电话:0571-89546175


特此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董某某、陈某某故意伤害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董某某、陈某某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5:00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9月20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怡彬

联系电话:0571-89546178


特此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姜某君交通肇事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姜某君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6:00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9月20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绯

联系电话:0571-89546173


特此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赵某鸿故意伤害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赵某鸿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6:30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9月20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绯

联系电话:0571-89546173


特此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何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何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7:00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9月20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绯

联系电话:0571-89546173


特此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公开听证专栏

杭州检察公开听证预告(2023-09-19)

时间:2023-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关于汝某某与童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申请监督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汝某某与童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申请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0:30

(二)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遥倩

联系电话:0571-8195788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陆某管诈骗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陆某管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1:30

(二)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清杰

联系电话:0571-81957869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李某康诈骗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李某康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9:30

(二)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1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超群

联系电话:0571-8195785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林某诈骗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林某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0:00

(二)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1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超群

联系电话:0571-8195785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穆某举诈骗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穆某举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0:30

(二)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1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超群

联系电话:0571-8195785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朱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朱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周四)9:00

(二)地点: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昕

联系电话:0571-89542459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阮某某、岑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阮某某、岑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周四)9:30

(二)地点: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宏亮

联系电话:0571-89542531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王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王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周四)10:00

(二)地点: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方银

联系电话:0571-89542462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钟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钟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周四)10:30

(二)地点: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2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超

联系电话:0571-89542518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兰某某故意伤害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兰某某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0:30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9月20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炜娟

联系电话:0571-89546175


特此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董某某、陈某某故意伤害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董某某、陈某某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5:00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9月20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怡彬

联系电话:0571-89546178


特此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姜某君交通肇事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姜某君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6:00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9月20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绯

联系电话:0571-89546173


特此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赵某鸿故意伤害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赵某鸿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6:30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9月20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绯

联系电话:0571-89546173


特此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


关于何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何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7:00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9月20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绯

联系电话:0571-89546173


特此公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