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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3例!最高检会同中国残联发布10件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2-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最高检会同中国残联联合发布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维护平等权利,促进全面发展


5月13日,在第32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10件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各地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的典型经验,为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介绍,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已实现办理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据统计,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案件近4000件。2021年以来,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不断拓展。此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涉及残疾人劳动就业、无障碍环境、教育、康复、社会保障、文化生活、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更加注重对残疾人权益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今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本次案例发布也突出促进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10件典型案例中有3件直接涉及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包括规范盲人医疗按摩行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群体的平等就业权,保障残疾人安全驾驶、促进残疾人生活就业等。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针对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发布存在歧视残疾人的招聘广告的问题,借助与残联组织建立的协作机制,精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招聘行为,共同维护残疾人群体的平等就业权。


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公益保护范围从无障碍设施向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不断拓展。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3件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案件,主要涉及出行无障碍和信息无障碍。贵州省罗甸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残疾人盲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系首例盲道安全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因行政机关经诉前程序仍未全面履职整改,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督促行政机关继续依法全面履职。


此外,这批典型案例还突出对适龄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残疾人康复训练权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以及残疾人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保护。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强办案指导,为持续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立法完善提供更加丰富的实践样本;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协同高效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工作合力;加强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保障人权的文明社会氛围。


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


一起先来看看杭州这三例——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残疾人驾照体检服务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残疾人驾照体检 道路交通安全 益心为公检察云


【要旨】


残疾人通过体检获得医疗机构出具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是依法申请或者更换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条件。检察机关可以依托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拓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督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定点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办理驾照提供体检服务,既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和就业的平等权利,也促进防控残疾人无证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平衡保护公共利益。


【基本案情】


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邀请辖区残疾驾驶人代表前往医院现场体验体检服务。


近年来,为保障残疾人驾车权益,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印发关于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的部门规章,规定右下肢残疾人、双下肢残疾人、单眼视力障碍人士、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并明确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专门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办理驾照进行体检、出具证明。部分医疗机构未依法依规开展残疾人驾照体检服务,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依法履职,致使残疾人难以进行驾照体检,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2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杭州市肢残人汽车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向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杭州市院)反映杭州市某家残疾人驾照体检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未开展相关服务。经查,为贯彻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身体条件规定》《单眼视力障碍、部分上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身体条件规定》,浙江省相关职能部门发布全省残疾人驾照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杭州辖区内共计9家医疗机构被确定为定点体检医院,负责对残疾人的视力、坐立能力、徒手握力、手指功能等基本驾车能力进行重点评估并出具身体条件证明。杭州市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组织全市各区、县(市)检察机关对辖区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并邀请部分公益志愿者参与现场勘查。针对查明的萧山区、临平区、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6家定点医疗机构或因不知晓政策而从未开展体检业务,或在开设体检业务后因体检人数较少予以取消,导致有需要的残疾人因体检渠道不畅影响后续驾照申领、换证等权利的公益受损情形,杭州检察机关依据属地管辖分别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整改违法情形,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医院相关负责人向残疾驾驶人代表、检察人员介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第一时间约谈定点驾照体检医疗机构负责人,6家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落实残疾人驾照体检业务,并对外公布通知或通报辖区残疾人联合会。其中,萧山区、临平区、桐庐县、淳安县在医院体验中心增设服务,临安区、建德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在驾驶培训机构和车管所内增设服务,方便残疾人体检。截至2022年4月,已有10余名残疾人在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完成驾照体检,依法取得驾驶人身份条件证明。此外,萧山区定点医疗机构还进一步完善体检场所无障碍设施,邀请残疾人现场体验;临安区职能部门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淳安县职能部门开通残疾人驾照体检报告网上传递渠道,实现与交警部门办事窗口的实时信息交互,方便残疾人驾照申领、换证。在此基础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排查,推动残疾人驾照体验工作进一步落实落地。


【典型意义】


保障符合法定条件的残疾人通过体验、办理驾照,体现了对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尊严的保护,对于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保障社会公众对残疾人驾驶汽车放心的安全阀。检察机关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从残疾人群体精准获取案件线索,以专项办案推进系统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打通有关法律政策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促进全域范围内残疾人驾照体检服务无障碍、全覆盖,共同营造为残疾人驾驶汽车提供便利的良好社会氛围。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健全120急救调度系统文字报警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特定群体权益 120急救调度系统 文字报警功能 公开听证


【要旨】


120急救调度系统因欠缺文字报警功能,听力障碍、言语障碍人士的自主呼救权益难以保障。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协同督促120急救调度系统功能优化,打通特定群体120急救报警渠道,助力信息无障碍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基本案情】


浙江省建德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是建德市域内负责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的唯一机构,其使用的指挥调度系统仅具备普通来电、110联动、122联动等电话呼救功能,不具备文字信息报送和文字呼叫功能,无法满足听力障碍、言语障碍人士在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呼救需求,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1月,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建德市院)收到群众反映线索,称辖区120急救调度系统仅能够接收电话呼救,对听力障碍、言语障碍群体自主报警造成客观障碍,生命健康安全难以有效保障,遂立案审查。建德市院赴建德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进行调查核实,查明该中心负责建德市域医疗急救指挥的统一调度工作,日常使用的急救调度系统“安克120院前调度系统V7.0标准版”仅具备普通来电、110联动、122联动等电话呼救功能,不具备文字报警功能,违反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二十四条、《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等规定。建德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建德市卫健局)作为辖区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存在未依法履职情形,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1年1月27日,建德市检察院以医疗急救系统增设文字信息报送和文字呼叫功能的必要性与完善路径为主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1年1月27日,建德市院针对医疗急救系统增设文字信息报送和文字呼叫功能的必要性与完善路径问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残疾人联合会、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代表,卫生、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等参会,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一致认为,120急救调度系统文字报警功能的建设是保障听力障碍、言语障碍群体及其家属生命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完善医疗急救文字报警系统建设确有必要。听证会结束后,建德市院向建德市卫健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建德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尽快完善呼救系统相关功能,切实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2021年4月1日,“互联急救”平台正式启动运行,建德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医疗行业专家、特殊群体代表等参与平台运行调试。


2021年4月1日,建德市检察院组织召开120急救调度系统信息无障碍完善提升验收座谈会,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建议。


2021年3月20日,建德市卫健局向检察机关作出书面回复,表示已积极联系调度系统设计研发公司完善软件开发,文字报警功能即将上线。同年4月1日,“互联急救”平台正式启动,建德市院邀请人大代表、医疗行业专家、特定群体代表等参与平台运行调试。经验收,“互联急救”目前已具备“一键呼救”的便捷操作功能,并能实时定位注册患者,有效提升调度救援效率,市民亦可通过发送文字内容至指定号码实现文字报警。


在本案办理基础上,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杭州市院)指导区县检察机关对辖区其他八个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进行排查,发现指挥调度系统不具备文字报警功能的情形具有普遍性。2021年5月18日,杭州市院与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协调会,邀请卫健、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形成《杭州市一键急救及文字报警系统建设推进会议纪要》,明确由市卫健部门牵头制定全市医疗急救文字报警系统建设完善方案并组织实施。2021年7月9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杭州市推进一键急救及文字报警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区、县(市)卫健部门切实推进医疗急救文字报警系统建设、投入使用及长效管理。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120急救调度系统均已具备文字报警功能。


【典型意义】


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文字报警功能是听力障碍、言语障碍等特定群体的应急保障。检察机关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评估验收”等方式,督促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推动医疗急救调度系统完善文字报警功能。立足个案开展类案监督,推动全市120急救调度系统实现文字报警功能全覆盖,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实效。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残疾人个人信息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残疾人权益 政府信息公开 个人信息安全


【要旨】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当泄露残疾人个人信息,可能导致电信诈骗等人身、财产侵害的行为,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桐庐县财政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的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信息中,含有未经去标识化处理的残疾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残疾类型等个人信息上万余条,导致大量残疾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存在被电信诈骗利用的风险。


【调查和督促履职】


桐庐县检察院检察官提取电子证据并截屏固证。


2021年8月,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桐庐县院)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本案线索并立案办理。通过走访调查、提取电子数据、截屏固证等方式,查明桐庐县财政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信息中包含残疾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残疾类型等个人信息1.2万余条,且未经过去标识化处理。桐庐县院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涉及残疾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等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桐庐县财政局作为政府信息的制发单位,未依法履行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查职责,致使大量残疾人的个人信息处于泄露状态,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桐庐县检察院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诉前磋商会。


为推动问题快速有效解决,桐庐县院及时与县财政局进行磋商,向其阐明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查证的相关事实,提示了相关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导致残疾人群体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等风险。2021年9月17日,桐庐县院向县财政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消除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隐患,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个人信息权益。


桐庐县财政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于一周时间内对案涉1.2万余条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同时,桐庐县院结合办案,推动县财政局对2020年以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情况开展自查,另行排查发现1.8万余条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的公示信息存在不当公开的情况。该局立即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强化信息公开法治教育,切实加大公民个人信息特别是残疾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有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典型意义】


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残疾人个人信息特别是敏感个人信息的泄露,容易导致违法行为人以“残疾补助”等为诱饵对残疾人实施电信诈骗,侵害其人身、财产权益。本案中,检察机关聚焦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及时消除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隐患。结合个案办理,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排查,在助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推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不断织密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网,保障残疾人的人格尊严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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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3例!最高检会同中国残联发布10件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2-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最高检会同中国残联联合发布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维护平等权利,促进全面发展


5月13日,在第32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10件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各地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的典型经验,为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介绍,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已实现办理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据统计,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案件近4000件。2021年以来,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不断拓展。此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涉及残疾人劳动就业、无障碍环境、教育、康复、社会保障、文化生活、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更加注重对残疾人权益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今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本次案例发布也突出促进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10件典型案例中有3件直接涉及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包括规范盲人医疗按摩行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群体的平等就业权,保障残疾人安全驾驶、促进残疾人生活就业等。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针对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发布存在歧视残疾人的招聘广告的问题,借助与残联组织建立的协作机制,精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招聘行为,共同维护残疾人群体的平等就业权。


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公益保护范围从无障碍设施向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不断拓展。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3件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案件,主要涉及出行无障碍和信息无障碍。贵州省罗甸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残疾人盲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系首例盲道安全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因行政机关经诉前程序仍未全面履职整改,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督促行政机关继续依法全面履职。


此外,这批典型案例还突出对适龄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残疾人康复训练权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以及残疾人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保护。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强办案指导,为持续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立法完善提供更加丰富的实践样本;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协同高效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工作合力;加强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保障人权的文明社会氛围。


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


一起先来看看杭州这三例——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残疾人驾照体检服务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残疾人驾照体检 道路交通安全 益心为公检察云


【要旨】


残疾人通过体检获得医疗机构出具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是依法申请或者更换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条件。检察机关可以依托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拓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督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定点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办理驾照提供体检服务,既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和就业的平等权利,也促进防控残疾人无证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平衡保护公共利益。


【基本案情】


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邀请辖区残疾驾驶人代表前往医院现场体验体检服务。


近年来,为保障残疾人驾车权益,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印发关于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的部门规章,规定右下肢残疾人、双下肢残疾人、单眼视力障碍人士、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并明确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专门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办理驾照进行体检、出具证明。部分医疗机构未依法依规开展残疾人驾照体检服务,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依法履职,致使残疾人难以进行驾照体检,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2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杭州市肢残人汽车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向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杭州市院)反映杭州市某家残疾人驾照体检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未开展相关服务。经查,为贯彻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身体条件规定》《单眼视力障碍、部分上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身体条件规定》,浙江省相关职能部门发布全省残疾人驾照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杭州辖区内共计9家医疗机构被确定为定点体检医院,负责对残疾人的视力、坐立能力、徒手握力、手指功能等基本驾车能力进行重点评估并出具身体条件证明。杭州市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组织全市各区、县(市)检察机关对辖区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并邀请部分公益志愿者参与现场勘查。针对查明的萧山区、临平区、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6家定点医疗机构或因不知晓政策而从未开展体检业务,或在开设体检业务后因体检人数较少予以取消,导致有需要的残疾人因体检渠道不畅影响后续驾照申领、换证等权利的公益受损情形,杭州检察机关依据属地管辖分别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整改违法情形,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医院相关负责人向残疾驾驶人代表、检察人员介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第一时间约谈定点驾照体检医疗机构负责人,6家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落实残疾人驾照体检业务,并对外公布通知或通报辖区残疾人联合会。其中,萧山区、临平区、桐庐县、淳安县在医院体验中心增设服务,临安区、建德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在驾驶培训机构和车管所内增设服务,方便残疾人体检。截至2022年4月,已有10余名残疾人在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完成驾照体检,依法取得驾驶人身份条件证明。此外,萧山区定点医疗机构还进一步完善体检场所无障碍设施,邀请残疾人现场体验;临安区职能部门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淳安县职能部门开通残疾人驾照体检报告网上传递渠道,实现与交警部门办事窗口的实时信息交互,方便残疾人驾照申领、换证。在此基础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排查,推动残疾人驾照体验工作进一步落实落地。


【典型意义】


保障符合法定条件的残疾人通过体验、办理驾照,体现了对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尊严的保护,对于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保障社会公众对残疾人驾驶汽车放心的安全阀。检察机关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从残疾人群体精准获取案件线索,以专项办案推进系统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打通有关法律政策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促进全域范围内残疾人驾照体检服务无障碍、全覆盖,共同营造为残疾人驾驶汽车提供便利的良好社会氛围。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健全120急救调度系统文字报警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特定群体权益 120急救调度系统 文字报警功能 公开听证


【要旨】


120急救调度系统因欠缺文字报警功能,听力障碍、言语障碍人士的自主呼救权益难以保障。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协同督促120急救调度系统功能优化,打通特定群体120急救报警渠道,助力信息无障碍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基本案情】


浙江省建德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是建德市域内负责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的唯一机构,其使用的指挥调度系统仅具备普通来电、110联动、122联动等电话呼救功能,不具备文字信息报送和文字呼叫功能,无法满足听力障碍、言语障碍人士在紧急情况下的自主呼救需求,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1月,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建德市院)收到群众反映线索,称辖区120急救调度系统仅能够接收电话呼救,对听力障碍、言语障碍群体自主报警造成客观障碍,生命健康安全难以有效保障,遂立案审查。建德市院赴建德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进行调查核实,查明该中心负责建德市域医疗急救指挥的统一调度工作,日常使用的急救调度系统“安克120院前调度系统V7.0标准版”仅具备普通来电、110联动、122联动等电话呼救功能,不具备文字报警功能,违反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二十四条、《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等规定。建德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建德市卫健局)作为辖区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存在未依法履职情形,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1年1月27日,建德市检察院以医疗急救系统增设文字信息报送和文字呼叫功能的必要性与完善路径为主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1年1月27日,建德市院针对医疗急救系统增设文字信息报送和文字呼叫功能的必要性与完善路径问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残疾人联合会、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代表,卫生、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等参会,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一致认为,120急救调度系统文字报警功能的建设是保障听力障碍、言语障碍群体及其家属生命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完善医疗急救文字报警系统建设确有必要。听证会结束后,建德市院向建德市卫健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建德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尽快完善呼救系统相关功能,切实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2021年4月1日,“互联急救”平台正式启动运行,建德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医疗行业专家、特殊群体代表等参与平台运行调试。


2021年4月1日,建德市检察院组织召开120急救调度系统信息无障碍完善提升验收座谈会,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建议。


2021年3月20日,建德市卫健局向检察机关作出书面回复,表示已积极联系调度系统设计研发公司完善软件开发,文字报警功能即将上线。同年4月1日,“互联急救”平台正式启动,建德市院邀请人大代表、医疗行业专家、特定群体代表等参与平台运行调试。经验收,“互联急救”目前已具备“一键呼救”的便捷操作功能,并能实时定位注册患者,有效提升调度救援效率,市民亦可通过发送文字内容至指定号码实现文字报警。


在本案办理基础上,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杭州市院)指导区县检察机关对辖区其他八个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进行排查,发现指挥调度系统不具备文字报警功能的情形具有普遍性。2021年5月18日,杭州市院与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协调会,邀请卫健、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形成《杭州市一键急救及文字报警系统建设推进会议纪要》,明确由市卫健部门牵头制定全市医疗急救文字报警系统建设完善方案并组织实施。2021年7月9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杭州市推进一键急救及文字报警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区、县(市)卫健部门切实推进医疗急救文字报警系统建设、投入使用及长效管理。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120急救调度系统均已具备文字报警功能。


【典型意义】


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文字报警功能是听力障碍、言语障碍等特定群体的应急保障。检察机关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评估验收”等方式,督促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推动医疗急救调度系统完善文字报警功能。立足个案开展类案监督,推动全市120急救调度系统实现文字报警功能全覆盖,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实效。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残疾人个人信息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残疾人权益 政府信息公开 个人信息安全


【要旨】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当泄露残疾人个人信息,可能导致电信诈骗等人身、财产侵害的行为,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桐庐县财政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的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信息中,含有未经去标识化处理的残疾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残疾类型等个人信息上万余条,导致大量残疾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存在被电信诈骗利用的风险。


【调查和督促履职】


桐庐县检察院检察官提取电子证据并截屏固证。


2021年8月,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桐庐县院)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本案线索并立案办理。通过走访调查、提取电子数据、截屏固证等方式,查明桐庐县财政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信息中包含残疾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残疾类型等个人信息1.2万余条,且未经过去标识化处理。桐庐县院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涉及残疾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等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桐庐县财政局作为政府信息的制发单位,未依法履行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查职责,致使大量残疾人的个人信息处于泄露状态,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桐庐县检察院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诉前磋商会。


为推动问题快速有效解决,桐庐县院及时与县财政局进行磋商,向其阐明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查证的相关事实,提示了相关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导致残疾人群体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等风险。2021年9月17日,桐庐县院向县财政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消除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隐患,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个人信息权益。


桐庐县财政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于一周时间内对案涉1.2万余条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同时,桐庐县院结合办案,推动县财政局对2020年以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情况开展自查,另行排查发现1.8万余条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的公示信息存在不当公开的情况。该局立即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强化信息公开法治教育,切实加大公民个人信息特别是残疾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有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典型意义】


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残疾人个人信息特别是敏感个人信息的泄露,容易导致违法行为人以“残疾补助”等为诱饵对残疾人实施电信诈骗,侵害其人身、财产权益。本案中,检察机关聚焦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及时消除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隐患。结合个案办理,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排查,在助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推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不断织密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网,保障残疾人的人格尊严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