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院制定《自侦部门与司法警察工作联系制度》
临安市院日前制定了《自侦部门与司法警察工作联系制度》,该《制度》对司法警察的职责、行为规范等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司法警察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检察机关的办案规定,在检察长和主办检察官的统一指挥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承担各项警务职责,配合案件主办人员做好办案安全保障工作,有效发挥检警合力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