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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部署开展投监服刑罪犯回访谈话活动
时间:2010-11-01  作者: 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市院部署开展投监服刑罪犯回访谈话活动

 
    为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能力,市检察院决定在10月25日至11月10日,开展投监服刑罪犯回访谈话活动。该活动是市检察院在监所检察工作中的创新和尝试,也是杭州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及省检察院《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
    活动以市院在全市范围看守所选择的在一年内投监的296名罪犯为对象,以各驻监检察室为单位,分别对所驻监狱的罪犯进行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有:被羁押于看守所期间,所在监室是否有在押人员欺侮、殴打其他在押人员的情况,是否有在押人员享受特殊优待与照顾;管教民警是否提出过不合理要求,在文明执法、文明管理方面是否需要改进;被谈话罪犯是否了解自身应享有的合法权益,是否被看守所告知相应的权利、义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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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部署开展投监服刑罪犯回访谈话活动

时间:2010-11-01  作者: 办公室   新闻来源:  

市院部署开展投监服刑罪犯回访谈话活动

 
    为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能力,市检察院决定在10月25日至11月10日,开展投监服刑罪犯回访谈话活动。该活动是市检察院在监所检察工作中的创新和尝试,也是杭州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及省检察院《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
    活动以市院在全市范围看守所选择的在一年内投监的296名罪犯为对象,以各驻监检察室为单位,分别对所驻监狱的罪犯进行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有:被羁押于看守所期间,所在监室是否有在押人员欺侮、殴打其他在押人员的情况,是否有在押人员享受特殊优待与照顾;管教民警是否提出过不合理要求,在文明执法、文明管理方面是否需要改进;被谈话罪犯是否了解自身应享有的合法权益,是否被看守所告知相应的权利、义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