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院三项措施强化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法律监督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江干区院不断强化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法律监督工作,着重从强化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关注新闻报道和内部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积极拓宽监督的线索渠道,切实增强检察机关介入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法律监督工作。
一、签订工作机制,确保检察机关有效介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工作。为及时、全面了解重大安全事故信息,该院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执法平台的基础上,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关于加强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介入调查的每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均应通知检察机关派员到场。
二、落实新闻ऎ
江干区院三项措施强化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法律监督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江干区院不断强化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法律监督工作,着重从强化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关注新闻报道和内部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积极拓宽监督的线索渠道,切实增强检察机关介入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法律监督工作。
一、签订工作机制,确保检察机关有效介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工作。为及时、全面了解重大安全事故信息,该院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执法平台的基础上,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关于加强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介入调查的每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均应通知检察机关派员到场。
二、落实新闻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