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为民 秉公正直”
—— 申诉人冒严寒又送来锦旗
岁末年初,天寒地冻,民行处又收到申诉人送来的锦旗一面。黄女士于2002年8月19日进被申诉人工厂任机床操作工,同年11月1日,黄女士右手被轧伤,截肢。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工伤4级。因双方就工伤赔偿未能协商一致,黄女士诉至法院。后黄女士来我院申诉,经我院民行处审查提请省院抗诉。民行处办案人员一丝不苟、秉公执法,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八年积怨,一朝化解,黄国芬“独手”捧来鲜红锦旗一面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