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实行民行申诉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有效整合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监督力量,实现上下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对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近日,市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