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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就反渎职侵权犯罪答记者问
时间:2011-06-21  作者: 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就反渎职侵权犯罪答记者问

      问:什么是渎职侵权犯罪?

      答: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地不履行职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者民主权利的犯罪。

      问: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是什么?

      答: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包括:经授权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的人员、国家机关改制后仍保留某些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经国家机关委托行使职权的组织的人员、由国家机关聘用从事公务的机关以外的人员。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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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就反渎职侵权犯罪答记者问

时间:2011-06-21  作者: 办公室   新闻来源: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就反渎职侵权犯罪答记者问

      问:什么是渎职侵权犯罪?

      答: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地不履行职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者民主权利的犯罪。

      问: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是什么?

      答: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包括:经授权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的人员、国家机关改制后仍保留某些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经国家机关委托行使职权的组织的人员、由国家机关聘用从事公务的机关以外的人员。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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