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办 网站无障碍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市检察院追诉的漏犯一审被判处死缓
时间:2012-01-31  作者: 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市检察院追诉的漏犯一审被判处死缓

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吴玉容贩卖、运输毒品案中发现,汪长春涉嫌运输、贩卖毒品,遂书面发函侦查机关要求追究汪长春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侦查机关于今年921日将汪长春涉嫌运输、贩卖毒品案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市检察院经审查于同年1014日提起公诉。1214日,市中级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汪长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市检察院追诉的漏犯一审被判处死缓

时间:2012-01-31  作者: 办公室   新闻来源:  

市检察院追诉的漏犯一审被判处死缓

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吴玉容贩卖、运输毒品案中发现,汪长春涉嫌运输、贩卖毒品,遂书面发函侦查机关要求追究汪长春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侦查机关于今年921日将汪长春涉嫌运输、贩卖毒品案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市检察院经审查于同年1014日提起公诉。1214日,市中级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汪长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