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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院制定《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检察谈话制度(试行)》
时间:2012-03-12  作者: 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富阳市院制定《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检察谈话制度(试行)》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推进社区矫正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近日,富阳市院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检察谈话制度(试行)》。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一、规定谈话前期准备事项。谈话对象为所有新入矫的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社区矫正人员,其中对新入矫的未成年人或老年人、外省回矫人员、曾多次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屡教不改或存在再犯可能人员、生活困难人员等也应进行谈话。谈话前要拟定谈话提纲,包括被羁押于监管场所期间,所在监室是否有在押人员被欺负、殴打情况;社区矫正管理机关、人员是否存在违法或违规情况,管教民警在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被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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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院制定《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检察谈话制度(试行)》

时间:2012-03-12  作者: 办公室   新闻来源:  

富阳市院制定《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检察谈话制度(试行)》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推进社区矫正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近日,富阳市院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检察谈话制度(试行)》。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一、规定谈话前期准备事项。谈话对象为所有新入矫的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社区矫正人员,其中对新入矫的未成年人或老年人、外省回矫人员、曾多次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屡教不改或存在再犯可能人员、生活困难人员等也应进行谈话。谈话前要拟定谈话提纲,包括被羁押于监管场所期间,所在监室是否有在押人员被欺负、殴打情况;社区矫正管理机关、人员是否存在违法或违规情况,管教民警在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被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