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杭州市司法局
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
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杭州市市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设置和职责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
人民监督员分为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以下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杭州市司法局
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
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杭州市市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设置和职责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
人民监督员分为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