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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7年度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5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海鹰  

  

  2017年度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依靠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把握历史方位,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改革,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惩治犯罪、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扎实开展诉讼活动监督,切实保障人民利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6519件8916人,提起公诉11565件16301人。起诉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68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5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88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01人。依法起诉“百名红通” 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龙炎”特大非法集资案、“电商代运营”系列网络诈骗案等典型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取得良好办案效果。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1009人,不起诉96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不批捕2118人,不起诉2309人。 

  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引导侦查活动合法规范。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2件152人,监督撤案7件7人,纠正漏捕、漏诉100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立案监督环保、食品药品领域案件61件71人。坚持“侦查有需求,检察有作为”原则,探索派驻基层公安机关的检察监督机制,做到监督及时、引导有效。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完善抗诉线索交叉审查机制,定期印发抗诉案例汇编,加强个案抗前指导和逐案审查把关,依法提出抗诉21件,法院审结14件,抗诉意见被采纳1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促进刑罚准确执行。依法办理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9227件,其中,出庭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765件,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假释65件,全部被刑罚执行机关和法院采纳。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83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监督收监执行43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提出54份建议均被采纳。 

  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429件,审结364件,提出、提请抗诉3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法院改判32件。审查发现虚假诉讼线索49件,经法院再审纠正21件,已有2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5100余万元。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聚焦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提出检察建议26件,全部得到行政机关采纳。 

  依法履行提起公益诉讼新职能。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从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提起公益诉讼新职能。市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思路和举措,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和通报工作,赢得工作支持。走访法制办、环保、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合作建立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形成工作合力。2017年7月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8件,经审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已落实整改18件,立案数、建议数、督促整改数均位于全省前列。 

  二、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提供法治保障,以一流状态为一流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聚焦城市治理需求,服务一流城市建设。紧紧围绕城市国际化、拥江发展、“六场硬仗”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善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举措,深入开展“百千万”蹲点调研活动、剿灭劣V类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为城乡统筹发展、城市依法治理提供检察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办结群众来信来访2381件次,妥善处置“望洲”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能达”公司虚假广告案引发的被害人群体访,开展释法说理,疏导群众情绪,确保相关案件平稳办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和落实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全国学生运动会工作方案,做好案件办理、风险防控、矛盾化解等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聚焦经济发展需求,维护创业创新环境。持续服务互联网经济发展,加强检察机关与高新企业、科研院所的协作,搭建互联网检察教学基地、网络犯罪研究中心等平台,统筹办案、研究和培训三项工作,形成互联网检察的“杭州模式”。持续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平等保护企业产权,依法办理的ETC系列诈骗案、“一元木马”诈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精品案例”。持续服务特色小镇发展,找准保障创业创新、防范金融风险、保护知识产权等法治需求,提供风险防范、法律宣传等针对性服务。 

  聚焦民生保障需求,推进法治杭州建设。关注重点环节,加强法治服务。积极推进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开承诺六类事项“最多跑一次”,依托检察服务大厅、控申接待大厅和检察门户网站,构建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平台,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场所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关注重点领域,加强法治引导。聚焦医疗、社保、食药、环保等领域,牵头举办专项培训,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紧密、更有效。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市检察院第七次获得市“人民建议奖”。关注重点人群,加强法治保护。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化运用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附条件不起诉、圆桌帮教等机制,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78件395人,不起诉157人,不起诉率近40%,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办案向预防延伸,推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白皮书》,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举办“检察官法治宣讲团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宣讲170余场次,受众师生达41000余人。市检察院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三、推进改革、持续创新,深化品质检察实践 

  坚持改革与创新两轮驱动,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在更高层面上深化“品质检察”实践。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全市检察机关共遴选员额检察官409人,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示范作用。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实施细则,确立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95%的案件由员额检察官依法独立作出审查决定。稳步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着手建立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相配套的内设机构体系,使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有效。 

  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力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原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243名检察干警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市检察院依法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及时会同市监察委员会、法院、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出台《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提起公诉有关衔接问题的纪要》。2017年,共依法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8件36人,已提起公诉21件26人。成功起诉了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余建军贪污案,这是改革试点以来全国第一起监察委员会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加强总结提炼和实务研究,市检察院撰写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调研报告》被最高检作为参阅件送领导决策参考。 

  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立足检察环节工作特点,健全完善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案件分流机制,制定认罪认罚案件实施细则和起诉规则,全面保障诉讼权利,细化量刑建议标准,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全市检察机关共对7180件800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达49%,在全国18个试点城市中名列前茅。杭州试点经验在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上作专题介绍,最高检充分肯定并推广全国。 

  开发应用智慧公诉辅助办案系统。市检察院提出“加强标准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的创新思路,成功开发智慧公诉辅助办案系统。该系统由大数据辅助办案、同步录音录像智能审查、智能语音识别等子系统组成,辅助公诉人完成案件信息提取、证据关联比对、办案风险处置、量刑精准研判、文书制作校对等工作,为公诉人事务性工作做减法,为办案质效做加法。创新经验多次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作交流介绍,项目开发思路纳入最高检智慧检务建设意见。 

  四、坚定信念、增强本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从严从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政治建设,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专题学习讲座、基层走访宣讲、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增强宪法意识,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举行员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引导全体干警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坚持文化育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凝聚检察正能量。加强廉政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机制,主动接受省检察院专项巡视,持续营造廉洁务实、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全年共有24个集体、1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举办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年轻干部等专题培训班,组织理论研究、实务探讨、论坛交流等研修活动,完善检察干警上挂下派、对外互派等多岗位锻炼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平台、挖掘苗子、培养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在系统内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中,我市获奖人数在全省检察系统领先,2名干警在全国公诉、刑事申诉业务竞赛中获奖,4名参赛选手在全省控辩对抗赛中获“优秀辩手”称号。12件案件获评省级以上精品案例,68篇实务调研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五、接受监督、规范司法,着力提升检察公信 

  坚持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深化阳光检察,自觉接受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获得感。 

  持续打造阳光检察。深化检务公开机制,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公开方式,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生效法律文书,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依托主流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元平台,用主题漫画、原创表情包和微视频等方式,讲好检察故事,让检察好声音突破检察圈、法律圈,融入人民群众的朋友圈。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深入推进规范司法。继续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制定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规范指引,细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案流程规范,不断丰富和完善刑事案件审查“杭标规范”体系。严格执行客观性证据审查、疑难案件备案审查等规定,继续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刑事申诉及国家赔偿案件反向审视机制,做到案中案后质量把控全覆盖。着力加强履职规范化建设,开展检务督察和专项监督检查,广泛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加大力度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持续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题审议,扎实推进自查、报告和整改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行情况及预防校园欺凌问题专项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确保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上门走访交流、接受定向视察等方式,展示检察工作。完善检察开放日、个案公开审查听证、组织庭审观摩等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支持检察。 

  各位代表,2017年是杭州检察事业发展史上很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法律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监督力度和质效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对照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一些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的举措还不够实,服务保障水平和成效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照“将改革进行到底”的要求,改革的整体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检察智能化建设需持续推进。四是对照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检察队伍整体素能需进一步强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着力打造杭检铁军,奋力开创新时代杭州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继续朝着具有独特韵味别样精神的世界名城迈进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保障世界名城建设上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市委重点实现“六个新突破”、打好新“六场硬仗”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地谋划和加强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举措,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贯彻落实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政策,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为振兴实体经济、加快创业创新营造法治环境。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同推进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为平安杭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全面依法履职,在持续深化“品质检察”实践上有新作为。融入法治、改革、创新发展大势,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在更高层面上深化“品质检察”实践。坚持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起诉职能,改进和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动法治杭州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加强民生检察工作,重点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推进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公益核心,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智慧引领,积极参与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继续完善智慧辅助办案系统,搭建多功能智慧检务信息化平台,推动杭州智慧检务建设持续走在前列。 

  强化创新驱动,在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上有新作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机构整合、职能优化,不断增强改革整体效能。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工作新模式,完善工作衔接机制,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构建侦诉协同配合的检警关系,提升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能力,推动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努力为实现庭审实质化提供“杭州检察样本”。 

  全面从严治检,在着力打造“杭检铁军”上有新作为。坚持不懈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持之以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培养年轻干部和人才梯队,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杭州检察队伍。驰而不息抓好廉政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着力打造清廉检察。 

  深化检务公开,在提升司法公信上有新作为。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配合开展好人大代表定向视察、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活动,及时从意见建议中发现问题、汲取智慧、改进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工作交流,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系列举措,及时从沟通协作中增进了解、实现共赢、推进工作。深化法治宣传,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及时从人民群众监督中赢得支持、获得动力、提升公信。 

  各位代表,新时代标明新方向,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紧紧围绕“后峰会前亚运”时期杭州发展各项战略部署,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改革效能、专业本领,奋力谱写新时代“品质检察”新篇章,为杭州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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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5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海鹰  

  

  2017年度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依靠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把握历史方位,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改革,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惩治犯罪、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扎实开展诉讼活动监督,切实保障人民利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6519件8916人,提起公诉11565件16301人。起诉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68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5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88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01人。依法起诉“百名红通” 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龙炎”特大非法集资案、“电商代运营”系列网络诈骗案等典型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取得良好办案效果。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1009人,不起诉96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不批捕2118人,不起诉2309人。 

  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引导侦查活动合法规范。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2件152人,监督撤案7件7人,纠正漏捕、漏诉100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立案监督环保、食品药品领域案件61件71人。坚持“侦查有需求,检察有作为”原则,探索派驻基层公安机关的检察监督机制,做到监督及时、引导有效。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完善抗诉线索交叉审查机制,定期印发抗诉案例汇编,加强个案抗前指导和逐案审查把关,依法提出抗诉21件,法院审结14件,抗诉意见被采纳1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促进刑罚准确执行。依法办理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9227件,其中,出庭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765件,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假释65件,全部被刑罚执行机关和法院采纳。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83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监督收监执行43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提出54份建议均被采纳。 

  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429件,审结364件,提出、提请抗诉3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法院改判32件。审查发现虚假诉讼线索49件,经法院再审纠正21件,已有2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5100余万元。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聚焦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提出检察建议26件,全部得到行政机关采纳。 

  依法履行提起公益诉讼新职能。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从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提起公益诉讼新职能。市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思路和举措,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和通报工作,赢得工作支持。走访法制办、环保、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合作建立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形成工作合力。2017年7月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8件,经审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已落实整改18件,立案数、建议数、督促整改数均位于全省前列。 

  二、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提供法治保障,以一流状态为一流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聚焦城市治理需求,服务一流城市建设。紧紧围绕城市国际化、拥江发展、“六场硬仗”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善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举措,深入开展“百千万”蹲点调研活动、剿灭劣V类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为城乡统筹发展、城市依法治理提供检察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办结群众来信来访2381件次,妥善处置“望洲”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能达”公司虚假广告案引发的被害人群体访,开展释法说理,疏导群众情绪,确保相关案件平稳办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和落实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全国学生运动会工作方案,做好案件办理、风险防控、矛盾化解等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聚焦经济发展需求,维护创业创新环境。持续服务互联网经济发展,加强检察机关与高新企业、科研院所的协作,搭建互联网检察教学基地、网络犯罪研究中心等平台,统筹办案、研究和培训三项工作,形成互联网检察的“杭州模式”。持续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平等保护企业产权,依法办理的ETC系列诈骗案、“一元木马”诈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精品案例”。持续服务特色小镇发展,找准保障创业创新、防范金融风险、保护知识产权等法治需求,提供风险防范、法律宣传等针对性服务。 

  聚焦民生保障需求,推进法治杭州建设。关注重点环节,加强法治服务。积极推进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开承诺六类事项“最多跑一次”,依托检察服务大厅、控申接待大厅和检察门户网站,构建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平台,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场所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关注重点领域,加强法治引导。聚焦医疗、社保、食药、环保等领域,牵头举办专项培训,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紧密、更有效。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市检察院第七次获得市“人民建议奖”。关注重点人群,加强法治保护。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化运用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附条件不起诉、圆桌帮教等机制,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78件395人,不起诉157人,不起诉率近40%,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办案向预防延伸,推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白皮书》,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举办“检察官法治宣讲团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宣讲170余场次,受众师生达41000余人。市检察院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三、推进改革、持续创新,深化品质检察实践 

  坚持改革与创新两轮驱动,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在更高层面上深化“品质检察”实践。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全市检察机关共遴选员额检察官409人,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示范作用。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实施细则,确立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95%的案件由员额检察官依法独立作出审查决定。稳步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着手建立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相配套的内设机构体系,使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有效。 

  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力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原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243名检察干警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市检察院依法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及时会同市监察委员会、法院、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出台《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提起公诉有关衔接问题的纪要》。2017年,共依法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8件36人,已提起公诉21件26人。成功起诉了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余建军贪污案,这是改革试点以来全国第一起监察委员会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加强总结提炼和实务研究,市检察院撰写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调研报告》被最高检作为参阅件送领导决策参考。 

  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立足检察环节工作特点,健全完善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案件分流机制,制定认罪认罚案件实施细则和起诉规则,全面保障诉讼权利,细化量刑建议标准,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全市检察机关共对7180件800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达49%,在全国18个试点城市中名列前茅。杭州试点经验在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上作专题介绍,最高检充分肯定并推广全国。 

  开发应用智慧公诉辅助办案系统。市检察院提出“加强标准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的创新思路,成功开发智慧公诉辅助办案系统。该系统由大数据辅助办案、同步录音录像智能审查、智能语音识别等子系统组成,辅助公诉人完成案件信息提取、证据关联比对、办案风险处置、量刑精准研判、文书制作校对等工作,为公诉人事务性工作做减法,为办案质效做加法。创新经验多次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作交流介绍,项目开发思路纳入最高检智慧检务建设意见。 

  四、坚定信念、增强本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从严从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政治建设,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专题学习讲座、基层走访宣讲、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增强宪法意识,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举行员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引导全体干警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坚持文化育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凝聚检察正能量。加强廉政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机制,主动接受省检察院专项巡视,持续营造廉洁务实、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全年共有24个集体、1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举办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年轻干部等专题培训班,组织理论研究、实务探讨、论坛交流等研修活动,完善检察干警上挂下派、对外互派等多岗位锻炼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平台、挖掘苗子、培养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在系统内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中,我市获奖人数在全省检察系统领先,2名干警在全国公诉、刑事申诉业务竞赛中获奖,4名参赛选手在全省控辩对抗赛中获“优秀辩手”称号。12件案件获评省级以上精品案例,68篇实务调研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五、接受监督、规范司法,着力提升检察公信 

  坚持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深化阳光检察,自觉接受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获得感。 

  持续打造阳光检察。深化检务公开机制,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公开方式,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生效法律文书,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依托主流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元平台,用主题漫画、原创表情包和微视频等方式,讲好检察故事,让检察好声音突破检察圈、法律圈,融入人民群众的朋友圈。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深入推进规范司法。继续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制定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规范指引,细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案流程规范,不断丰富和完善刑事案件审查“杭标规范”体系。严格执行客观性证据审查、疑难案件备案审查等规定,继续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刑事申诉及国家赔偿案件反向审视机制,做到案中案后质量把控全覆盖。着力加强履职规范化建设,开展检务督察和专项监督检查,广泛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加大力度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持续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题审议,扎实推进自查、报告和整改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行情况及预防校园欺凌问题专项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确保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上门走访交流、接受定向视察等方式,展示检察工作。完善检察开放日、个案公开审查听证、组织庭审观摩等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支持检察。 

  各位代表,2017年是杭州检察事业发展史上很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法律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监督力度和质效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对照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一些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的举措还不够实,服务保障水平和成效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照“将改革进行到底”的要求,改革的整体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检察智能化建设需持续推进。四是对照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检察队伍整体素能需进一步强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着力打造杭检铁军,奋力开创新时代杭州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继续朝着具有独特韵味别样精神的世界名城迈进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保障世界名城建设上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市委重点实现“六个新突破”、打好新“六场硬仗”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地谋划和加强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举措,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贯彻落实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政策,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为振兴实体经济、加快创业创新营造法治环境。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同推进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为平安杭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全面依法履职,在持续深化“品质检察”实践上有新作为。融入法治、改革、创新发展大势,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在更高层面上深化“品质检察”实践。坚持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起诉职能,改进和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动法治杭州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加强民生检察工作,重点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推进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公益核心,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智慧引领,积极参与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继续完善智慧辅助办案系统,搭建多功能智慧检务信息化平台,推动杭州智慧检务建设持续走在前列。 

  强化创新驱动,在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上有新作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机构整合、职能优化,不断增强改革整体效能。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工作新模式,完善工作衔接机制,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构建侦诉协同配合的检警关系,提升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能力,推动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努力为实现庭审实质化提供“杭州检察样本”。 

  全面从严治检,在着力打造“杭检铁军”上有新作为。坚持不懈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持之以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培养年轻干部和人才梯队,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杭州检察队伍。驰而不息抓好廉政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着力打造清廉检察。 

  深化检务公开,在提升司法公信上有新作为。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配合开展好人大代表定向视察、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活动,及时从意见建议中发现问题、汲取智慧、改进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工作交流,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系列举措,及时从沟通协作中增进了解、实现共赢、推进工作。深化法治宣传,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及时从人民群众监督中赢得支持、获得动力、提升公信。 

  各位代表,新时代标明新方向,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紧紧围绕“后峰会前亚运”时期杭州发展各项战略部署,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改革效能、专业本领,奋力谱写新时代“品质检察”新篇章,为杭州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