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李森红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冯仁强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杨勇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陈娟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谢虹燕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王宇平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任命钱铖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