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原三级主办张英杰受贿一案,由富阳区检察院向富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英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英杰利用担任杭州市富阳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主任科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