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志忠被起诉
日前,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志忠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强迫交易一案,经杭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淳安县检察院向淳安县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志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2011年以来,吴志忠在担任桐庐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明知以朱宝良(另案处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积极利用职权为该组织及其成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帮助,为其充当保护伞,纵容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2月左右,吴志忠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朱宝良,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受害人蒋某以低价向朱宝良转让资产,情节特别严重。
2016年下半年,吴志忠利用担任桐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机关党总支原专职副书记邱立新被起诉
12月15日,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机关党总支原专职副书记邱立新受贿一案,由临安区检察院向临安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邱立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2013年至2020年期间,邱立新在担任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浙江青山湖科研创新基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综合前期部经理,浙江省临安经济开放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综合前期部经理,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工程部负责人,杭州青山湖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人才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志忠被起诉
日前,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志忠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强迫交易一案,经杭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淳安县检察院向淳安县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志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2011年以来,吴志忠在担任桐庐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明知以朱宝良(另案处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积极利用职权为该组织及其成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帮助,为其充当保护伞,纵容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2月左右,吴志忠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朱宝良,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受害人蒋某以低价向朱宝良转让资产,情节特别严重。
2016年下半年,吴志忠利用担任桐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机关党总支原专职副书记邱立新被起诉
12月15日,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机关党总支原专职副书记邱立新受贿一案,由临安区检察院向临安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邱立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2013年至2020年期间,邱立新在担任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浙江青山湖科研创新基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综合前期部经理,浙江省临安经济开放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综合前期部经理,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工程部负责人,杭州青山湖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人才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