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越国(边)境罪对汪某某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俞某某开设赌场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汪某某在经营多家企业的过程中,为谋取非法利益,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朱某某、陈某某、毕某某等人,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共40余起。
在上述过程中,形成了以被告人汪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朱某某、陈某某、毕某某等16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