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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讲述会】常鹏飞:“疯狂”的工程车
时间:2024-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在“护航: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2023年度杭州市检察机关案例讲述会上,14位一线检察官生动讲述了13个办案故事。

今天推出的是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常鹏飞讲述的《“疯狂”的工程车》。



2020年11月16日,赵某驾驶重型工程车在右转弯时撞倒电动车驾驶人王某,致使王某当场死亡。经认定,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案证据显示,赵某持有的驾照与准驾车型相符,没有酒驾、毒驾,车辆行车制动性能、照明信号装置、转向均符合要求。但当我们提审犯罪嫌疑人时,他说了一句“我也不知道为啥,就是刹不住车”,这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也让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审查方向。

我们发现这辆车经过非法改装,车辆超重,该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便是超重超载影响制动效果,难以刹车。那么问题来了,这辆车是怎么上牌的,又是如何通过年检的?

带着疑问,我们与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工程、货运车辆年检流程进行审查,发现其中一家检测站的上牌检测量竟占全市总量的47.96%,也正是这家检测站通过了本案肇事车辆的检测。真的是巧合吗?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果不其然。

经查,由刘某等人设立的这家车辆检测站,在收取500-1500元不等的所谓“号子费”后,不仅对工程车的非法改装视而不见,还使用多种方式帮助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工程车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如压地磅,将地磅调至负值;换车厢,设置一个外观、颜色与待检车辆车厢一致,但质量轻很多的“值班车厢”;甚至直接调整设备参数等,并出具虚假的证明文件,导致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仅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一年时间,该检测站就为116辆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工程车出具虚假证明报告。2022年5月,经西湖区检察院起诉,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该检测站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有关人员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

但在办案中,我们注意到,检测站造假并非是孤立的,极有可能已经形成一条超重车辆非法改装违规检测上牌的灰黑产业链,甚至存在向管理人员进行非法利益输送的问题。

如何揭开这个“盖子”,斩断黑灰产业链?我们想到了大数据,根据案件反映的问题和线索,整合工程车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交通类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数据,以“擅自改变”“改装”“超重”等为关键词,构建了“非法改装货车监管模型”。

经数据碰撞,针对发现的违规上牌、过检车辆,我们向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逐一联系涉案车主、挂靠企业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针对发现的40余家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省外检测站,我们通过职能部门向问题检测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发出了协查函,建议查处;针对发现的部分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上级院立案侦查或移送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责任。

为从源头上解决违法违规车辆上路问题,我们与职能部门联合建立违规检测异常报警系统,协助其初筛具有重大违法犯罪嫌疑的检测站、车辆。今年4月,我们还将“非法改装货车监管模型”推广应用到安徽、上海等地。

一辆辆工程车跑出了城市建设加速度,但违法违规上路的工程车,也让人们唯恐避之不及。我们以个案办理为基础,以大数据法律监督为手段,“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审查、调查、侦查协同并进,努力让工程车不再“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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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讲述会】常鹏飞:“疯狂”的工程车

时间:2024-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在“护航: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2023年度杭州市检察机关案例讲述会上,14位一线检察官生动讲述了13个办案故事。

今天推出的是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常鹏飞讲述的《“疯狂”的工程车》。



2020年11月16日,赵某驾驶重型工程车在右转弯时撞倒电动车驾驶人王某,致使王某当场死亡。经认定,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案证据显示,赵某持有的驾照与准驾车型相符,没有酒驾、毒驾,车辆行车制动性能、照明信号装置、转向均符合要求。但当我们提审犯罪嫌疑人时,他说了一句“我也不知道为啥,就是刹不住车”,这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也让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审查方向。

我们发现这辆车经过非法改装,车辆超重,该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便是超重超载影响制动效果,难以刹车。那么问题来了,这辆车是怎么上牌的,又是如何通过年检的?

带着疑问,我们与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工程、货运车辆年检流程进行审查,发现其中一家检测站的上牌检测量竟占全市总量的47.96%,也正是这家检测站通过了本案肇事车辆的检测。真的是巧合吗?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果不其然。

经查,由刘某等人设立的这家车辆检测站,在收取500-1500元不等的所谓“号子费”后,不仅对工程车的非法改装视而不见,还使用多种方式帮助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工程车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如压地磅,将地磅调至负值;换车厢,设置一个外观、颜色与待检车辆车厢一致,但质量轻很多的“值班车厢”;甚至直接调整设备参数等,并出具虚假的证明文件,导致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仅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一年时间,该检测站就为116辆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工程车出具虚假证明报告。2022年5月,经西湖区检察院起诉,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该检测站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有关人员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

但在办案中,我们注意到,检测站造假并非是孤立的,极有可能已经形成一条超重车辆非法改装违规检测上牌的灰黑产业链,甚至存在向管理人员进行非法利益输送的问题。

如何揭开这个“盖子”,斩断黑灰产业链?我们想到了大数据,根据案件反映的问题和线索,整合工程车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交通类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数据,以“擅自改变”“改装”“超重”等为关键词,构建了“非法改装货车监管模型”。

经数据碰撞,针对发现的违规上牌、过检车辆,我们向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逐一联系涉案车主、挂靠企业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针对发现的40余家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省外检测站,我们通过职能部门向问题检测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发出了协查函,建议查处;针对发现的部分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上级院立案侦查或移送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责任。

为从源头上解决违法违规车辆上路问题,我们与职能部门联合建立违规检测异常报警系统,协助其初筛具有重大违法犯罪嫌疑的检测站、车辆。今年4月,我们还将“非法改装货车监管模型”推广应用到安徽、上海等地。

一辆辆工程车跑出了城市建设加速度,但违法违规上路的工程车,也让人们唯恐避之不及。我们以个案办理为基础,以大数据法律监督为手段,“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审查、调查、侦查协同并进,努力让工程车不再“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