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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463”中读懂杭州检察这半年
时间:2021-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8月16日上午,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鹰在2021年“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会上,向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报告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聚焦“4大背景”,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积极作为。

  聚焦共同富裕,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十四五”时期杭州检察工作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市检察院与宁波、丽水两地检察院分别建立加强检察协作机制,在检察环节唱好“双城记”、推进“山海协作”。

  聚焦建党百年,护航大局稳定。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2275人,不起诉2627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6060件8297人,使用率85.65%。积极融入“三源治理”,深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矛调中心工作。

  聚焦中央《意见》,凝聚法治合力。市委在全省率先召开全市检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市检察院出台的《2020年杭州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牵头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

  聚焦教育整顿,持续锻造杭检铁军。全面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开展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等活动,出台《杭州检察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9篇次教育整顿经验材料被转发推广。

  二、践行“4大检察”,在维护公平正义上积极作为。

  坚持质效并举,做优刑事检察。2021年1月至7月,共批捕2781人,起诉7030人。重点办好4类案件,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制售毒品、故意杀人等重大刑事犯罪187人;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犯罪1595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347人;起诉侵犯企业财产、破坏市场秩序等涉企犯罪79人。

  坚持民生导向,做实民事检察。办理民事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注重在监督中惩治虚假诉讼,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打击联合行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1件。

  坚持矛盾化解,做强行政检察。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终本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74份。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共化解行政争议28件。

  坚持专项推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5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9件。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信息无障碍环节建设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共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8件。

  三、培育“6大品牌”,在展现头雁风采上积极作为。

  党建工作引领全局。组织干警参加党员春训、政治轮训等活动,在学教践悟中引导全体干警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中,检察长带头上党课。组织开展“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检心向党”重温誓词、章百家先生讲党史等活动,在全院营造党史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

  数智检察亮点突出。统筹建立两级院一体化情报信息研判机制,组建全国首家检察信息情报中心。研发数智魔方监督平台,数智赋能法律监督工作,探索数字监督新路径。运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民事执行、公益诉讼等四大监督系统,提供信息情报研判、挖掘法律监督线索的数字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全面及时。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54人,不起诉127人。揭牌“宋英辉专家团队工作室”,举办全国首家市级层面“四长说两法”普法教育活动,打造全省首个市级层面检企共建青少年线上法治教育基地。

  侦诉协同稳步推进。依法履行司法工作人员“14类罪名”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探索建立侦诉协同机制,发挥侦诉工作双向支持作用。

  理论调研成果显著。发挥理论研究对工作实践的引领作用,在知名期刊上发表调研文章22篇,发挥典型案例对办案实践的引领作用,全面梳理入选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情况,编印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汇报。

  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创新推出“一脸通全院”数字管理系统。开展“最美检察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学党史·悟思想”五四主题团日等活动,不断厚植政治信仰、公正信念、职业修为和人文情怀。

  四、推进“3项建设”,在打造一流队伍上积极作为。

  加强素能建设,提升专业水平。深化“实案实训”,在杭州军事检察院设立“实案实训”教育基地,共有4个集体和4名个人荣获国家级部门奖励,21个集体和17个个人荣获省级部门奖励。

  加强作风建设,营造清廉氛围。出台“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加强检察宣传舆论工作“双十条”,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专项监督。邀请代表参加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检察公开听证。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检律协作建立工作会商机制》。  

  下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工作安排,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打造一流工作品牌,推动杭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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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463”中读懂杭州检察这半年

时间:2021-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8月16日上午,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鹰在2021年“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会上,向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报告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聚焦“4大背景”,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积极作为。

  聚焦共同富裕,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十四五”时期杭州检察工作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市检察院与宁波、丽水两地检察院分别建立加强检察协作机制,在检察环节唱好“双城记”、推进“山海协作”。

  聚焦建党百年,护航大局稳定。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2275人,不起诉2627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6060件8297人,使用率85.65%。积极融入“三源治理”,深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矛调中心工作。

  聚焦中央《意见》,凝聚法治合力。市委在全省率先召开全市检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市检察院出台的《2020年杭州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牵头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

  聚焦教育整顿,持续锻造杭检铁军。全面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开展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等活动,出台《杭州检察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9篇次教育整顿经验材料被转发推广。

  二、践行“4大检察”,在维护公平正义上积极作为。

  坚持质效并举,做优刑事检察。2021年1月至7月,共批捕2781人,起诉7030人。重点办好4类案件,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制售毒品、故意杀人等重大刑事犯罪187人;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犯罪1595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347人;起诉侵犯企业财产、破坏市场秩序等涉企犯罪79人。

  坚持民生导向,做实民事检察。办理民事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注重在监督中惩治虚假诉讼,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打击联合行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1件。

  坚持矛盾化解,做强行政检察。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终本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74份。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共化解行政争议28件。

  坚持专项推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5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9件。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信息无障碍环节建设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共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8件。

  三、培育“6大品牌”,在展现头雁风采上积极作为。

  党建工作引领全局。组织干警参加党员春训、政治轮训等活动,在学教践悟中引导全体干警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中,检察长带头上党课。组织开展“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检心向党”重温誓词、章百家先生讲党史等活动,在全院营造党史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

  数智检察亮点突出。统筹建立两级院一体化情报信息研判机制,组建全国首家检察信息情报中心。研发数智魔方监督平台,数智赋能法律监督工作,探索数字监督新路径。运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民事执行、公益诉讼等四大监督系统,提供信息情报研判、挖掘法律监督线索的数字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全面及时。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54人,不起诉127人。揭牌“宋英辉专家团队工作室”,举办全国首家市级层面“四长说两法”普法教育活动,打造全省首个市级层面检企共建青少年线上法治教育基地。

  侦诉协同稳步推进。依法履行司法工作人员“14类罪名”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探索建立侦诉协同机制,发挥侦诉工作双向支持作用。

  理论调研成果显著。发挥理论研究对工作实践的引领作用,在知名期刊上发表调研文章22篇,发挥典型案例对办案实践的引领作用,全面梳理入选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情况,编印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汇报。

  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创新推出“一脸通全院”数字管理系统。开展“最美检察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学党史·悟思想”五四主题团日等活动,不断厚植政治信仰、公正信念、职业修为和人文情怀。

  四、推进“3项建设”,在打造一流队伍上积极作为。

  加强素能建设,提升专业水平。深化“实案实训”,在杭州军事检察院设立“实案实训”教育基地,共有4个集体和4名个人荣获国家级部门奖励,21个集体和17个个人荣获省级部门奖励。

  加强作风建设,营造清廉氛围。出台“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加强检察宣传舆论工作“双十条”,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专项监督。邀请代表参加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检察公开听证。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检律协作建立工作会商机制》。  

  下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工作安排,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打造一流工作品牌,推动杭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