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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宝教授首场开讲生物多样性保护!公检法律同堂听课
时间:2022-08-29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   阅读:

  为充分发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例研究中心实效,通过“外智内引”,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力,推动新时代杭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搭建了“杭检案例研究中心·法学家课堂”平台。

  8月26日上午,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法学家课堂首场学术报告会暨全市两级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扩大)会,邀请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例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作专题讲座。讲座主题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到基层院。全市两级检察院院领导、检委会委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市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律师代表等“同台充电”。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哲峰主持会议。
法学大咖现场授课
  个介:
  秦天宝,教育部长江青年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生态环境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武汉大学文科杰青学者、珞珈特聘教授、博导,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主任,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例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全国优秀法律顾问”,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挂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现为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中央机关法律顾问、咨询专家,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副主席,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主编。
  秦天宝教授详细解读了生物多样性的概念体系,结合相关典型案例,系统诠释涉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审查要点以及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进路。
 
现场互动提问
  庞赛(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就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赔偿基数确定等问题进行提问。
  金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就预防性公益诉讼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提问。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哲峰总结点评
  今天的学术报告会,既是“杭检案例研究中心•法学家课堂”的第一课,又是全市两级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的扩大会,还是公检法律同堂充电的学习会。听了秦教授的讲座,有三点体会:
  一要聚焦护航“两个先行”,做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他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曾指出:“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共同建设清洁美丽家园。”《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杭州检察机关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互联网公益诉讼等方面,积极打造具有引领性和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杭州样板”。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探索与实践,更新技术手段,拓宽取证方式,赋能精准监督,勇当助力“两个先行”的检察开路先锋。
  二要聚焦检校深度合作,打造案例研究的新高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检察工作的折射和镜子。要依托“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领衔指导的案例研究中心,厚植杭州检察精品案例良性化培育土壤,构建系统化培育模式,打造精准化培育路径。要多邀请像秦教授这样的专家来做客“法学家课堂”,引入外脑智慧,探讨检察业务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命题,挖掘杭州检察新型、特色、典型案例富矿;要以发现、塑培、转化各类精品案例为支点,撬动新时代杭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要聚焦强化法律监督,拓展业务学习的新格局。检委会是检察院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业务发展的“风向标”,检委会议事议案水平的提高也是法律监督力提升的“关键一招”。这次学习采取公检法律等法治共同体、全市两级院检委会委员“同堂充电”形式,体现了鲜明的实务、实践和实效导向。下一步,我们要不断拓展检委会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形成求长效、有真效的业务学习制度;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品质,以“双赢多赢共赢”的高质量监督,助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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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宝教授首场开讲生物多样性保护!公检法律同堂听课

时间:2022-08-29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为充分发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例研究中心实效,通过“外智内引”,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力,推动新时代杭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搭建了“杭检案例研究中心·法学家课堂”平台。

  8月26日上午,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法学家课堂首场学术报告会暨全市两级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扩大)会,邀请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例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作专题讲座。讲座主题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到基层院。全市两级检察院院领导、检委会委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市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律师代表等“同台充电”。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哲峰主持会议。
法学大咖现场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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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天宝,教育部长江青年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生态环境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武汉大学文科杰青学者、珞珈特聘教授、博导,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主任,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例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全国优秀法律顾问”,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挂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现为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中央机关法律顾问、咨询专家,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副主席,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主编。
  秦天宝教授详细解读了生物多样性的概念体系,结合相关典型案例,系统诠释涉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审查要点以及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进路。
 
现场互动提问
  庞赛(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就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赔偿基数确定等问题进行提问。
  金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就预防性公益诉讼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提问。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哲峰总结点评
  今天的学术报告会,既是“杭检案例研究中心•法学家课堂”的第一课,又是全市两级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的扩大会,还是公检法律同堂充电的学习会。听了秦教授的讲座,有三点体会:
  一要聚焦护航“两个先行”,做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他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曾指出:“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共同建设清洁美丽家园。”《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杭州检察机关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互联网公益诉讼等方面,积极打造具有引领性和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杭州样板”。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探索与实践,更新技术手段,拓宽取证方式,赋能精准监督,勇当助力“两个先行”的检察开路先锋。
  二要聚焦检校深度合作,打造案例研究的新高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检察工作的折射和镜子。要依托“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领衔指导的案例研究中心,厚植杭州检察精品案例良性化培育土壤,构建系统化培育模式,打造精准化培育路径。要多邀请像秦教授这样的专家来做客“法学家课堂”,引入外脑智慧,探讨检察业务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命题,挖掘杭州检察新型、特色、典型案例富矿;要以发现、塑培、转化各类精品案例为支点,撬动新时代杭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要聚焦强化法律监督,拓展业务学习的新格局。检委会是检察院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业务发展的“风向标”,检委会议事议案水平的提高也是法律监督力提升的“关键一招”。这次学习采取公检法律等法治共同体、全市两级院检委会委员“同堂充电”形式,体现了鲜明的实务、实践和实效导向。下一步,我们要不断拓展检委会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形成求长效、有真效的业务学习制度;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品质,以“双赢多赢共赢”的高质量监督,助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