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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行二十大精神|浙江检察举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22-11-03  作者:  新闻来源:新华社 【字号: | | 】   阅读: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增进检企交流,更加深入把握当前民营企业司法需求,更好地加强检察服务企业工作,11月1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企业红”为主题,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这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连续第四年举办该主题活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出席。浙江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国龙,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企业家、院校专家学者等参加,共同探讨交流如何以更优检察产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案说法”是本次开放日特别设置的亮点环节——在进行座谈前,检察机关首先邀请受邀代表们,现场旁听建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的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贾宇主持。“现场听证,我们更直观地了解到检察机关的履职细节和办理涉企案件时的审慎思考。”多位企业代表在座谈中提到,今后在注重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今天的开放日让我们创业者对法律风险的预防和处置有了更深的认识。”“合规发展是企业成长过程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希望检察机关多举行类似的开放日、送法律进企业等活动”……在开放日活动现场的座谈会上,受邀嘉宾结合当前实际,畅谈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并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积极建言献策。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贾宇
  贾宇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做深做实做细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情况。他指出,正如二十大报告提出“十九大以来的五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在百年变局、世纪疫情等交织叠加的大环境大背景下,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有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适应形势需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重点抓了四个方面工作:聚焦服务企业检察政策,全力释放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导向;聚焦依法能动履职,全力破解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聚焦企业合规和知识产权检察“两项改革”,全力优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供给;聚焦数字检察,全力激发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动力。
  对于下一步工作,贾宇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立足新形势新要求,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精更准更优的司法产品、检察产品。
  坚持从政治上看,
  深刻理解新形势下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深刻领会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部署要求,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民营经济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我省推进“两个先行”的重要力量,坚定不移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必答题”,切实以法治之力稳企业、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为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担好检察职责。
  突出靶向施策,
  切实增强服务民营经济的工作质效
  要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坚定扛起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更加审慎稳妥办理涉企案件,大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改革,努力促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责任担当,
  着力把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抓紧抓实
  要强组织、促担当,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要强机制、聚合力,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会商研讨涉民企案件相关法律问题,切实将办案与保护、服务结合起来。要强作风、求实效,主动当好助企惠企的助推员、困难问题的协调员、扶持政策的讲解员、舆论宣传的引导员,让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真正熟悉检察职能,真正信赖检察机关。
  狠抓能力建设,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服务
  要进一步提高运用数字检察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加强归集、整合涉企行政执法、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领域信息,以数字赋能为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提质增效。要进一步提高准确把握“亲”“清”新型检商关系的能力,既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又严格把握分寸,从供给侧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要进一步提高调研分析的能力,推动民企内部管理、风控、预防、宣传等机制建设取得成效,助力民营企业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浙江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徐国龙
  徐国龙表示,近年来,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联系紧密、互动频繁,在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徐国龙就双方用好司法政策、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沟通联系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各级工商联要进一步深化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将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精准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要多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保障劳动力就业等角度综合考虑,把依法惩治与平等保护结合好。要进一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释放司法制度改革红利。省工商联将继续履行好涉案企业合规管委会办公室职责,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做好服务联络工作,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案件合规考察标准、构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定期发布合规典型案例等方面工作,为助力“两个先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贡献浙江方案。要进一步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建立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防控体系。省工商联将从党建引领、合规建设、政商亲清、守法经营、文化浸润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深入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同时,要协助配合检察机关做好防范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加大民营企业内部腐败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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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行二十大精神|浙江检察举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22-11-03  作者:  新闻来源:新华社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增进检企交流,更加深入把握当前民营企业司法需求,更好地加强检察服务企业工作,11月1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企业红”为主题,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这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连续第四年举办该主题活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出席。浙江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国龙,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企业家、院校专家学者等参加,共同探讨交流如何以更优检察产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案说法”是本次开放日特别设置的亮点环节——在进行座谈前,检察机关首先邀请受邀代表们,现场旁听建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的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贾宇主持。“现场听证,我们更直观地了解到检察机关的履职细节和办理涉企案件时的审慎思考。”多位企业代表在座谈中提到,今后在注重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今天的开放日让我们创业者对法律风险的预防和处置有了更深的认识。”“合规发展是企业成长过程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希望检察机关多举行类似的开放日、送法律进企业等活动”……在开放日活动现场的座谈会上,受邀嘉宾结合当前实际,畅谈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并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积极建言献策。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贾宇
  贾宇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做深做实做细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情况。他指出,正如二十大报告提出“十九大以来的五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在百年变局、世纪疫情等交织叠加的大环境大背景下,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有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适应形势需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重点抓了四个方面工作:聚焦服务企业检察政策,全力释放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导向;聚焦依法能动履职,全力破解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聚焦企业合规和知识产权检察“两项改革”,全力优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供给;聚焦数字检察,全力激发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动力。
  对于下一步工作,贾宇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立足新形势新要求,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精更准更优的司法产品、检察产品。
  坚持从政治上看,
  深刻理解新形势下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深刻领会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部署要求,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民营经济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我省推进“两个先行”的重要力量,坚定不移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必答题”,切实以法治之力稳企业、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为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担好检察职责。
  突出靶向施策,
  切实增强服务民营经济的工作质效
  要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坚定扛起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更加审慎稳妥办理涉企案件,大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改革,努力促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责任担当,
  着力把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抓紧抓实
  要强组织、促担当,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要强机制、聚合力,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会商研讨涉民企案件相关法律问题,切实将办案与保护、服务结合起来。要强作风、求实效,主动当好助企惠企的助推员、困难问题的协调员、扶持政策的讲解员、舆论宣传的引导员,让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真正熟悉检察职能,真正信赖检察机关。
  狠抓能力建设,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服务
  要进一步提高运用数字检察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加强归集、整合涉企行政执法、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领域信息,以数字赋能为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提质增效。要进一步提高准确把握“亲”“清”新型检商关系的能力,既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又严格把握分寸,从供给侧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要进一步提高调研分析的能力,推动民企内部管理、风控、预防、宣传等机制建设取得成效,助力民营企业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浙江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徐国龙
  徐国龙表示,近年来,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联系紧密、互动频繁,在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徐国龙就双方用好司法政策、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沟通联系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各级工商联要进一步深化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将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精准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要多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保障劳动力就业等角度综合考虑,把依法惩治与平等保护结合好。要进一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释放司法制度改革红利。省工商联将继续履行好涉案企业合规管委会办公室职责,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做好服务联络工作,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案件合规考察标准、构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定期发布合规典型案例等方面工作,为助力“两个先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贡献浙江方案。要进一步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建立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防控体系。省工商联将从党建引领、合规建设、政商亲清、守法经营、文化浸润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深入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同时,要协助配合检察机关做好防范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加大民营企业内部腐败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