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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性成果八!全国检察机关首家博士后工作站
时间:2022-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11月22日,浙江省检察机关深化新时代检校合作工作推进会在杭州召开。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梅奎通报检校合作5年工作情况,发布十个标志性成果。其中,杭州市检察院设立的全国检察机关首家博士后工作站被单列为第八项标志性成果。


据介绍,2018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央、最高检、省委推进人才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互聘互派、理论研究、教育培训、实践教学“四大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浙江辨识度的检校合作标志性成果,具体体现为以下十个成果项目——


标志性成果一

● 重点课题合作研究 ●

以合作研究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是检校合作的重大任务。浙江检察机关与各高校采取共同申报课题、协同开展研究等方式,开展重点课题合作研究,共同合作完成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重点课题475个,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及最高检课题立项82个,转化为创新成果38个。最高检吸收浙江多项检校合作研究成果,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建发与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牵头开展的严密法治监督体系重大改革项目,邀请3批次10余名专家参与论证,有效增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合法性和前瞻性。


标志性成果二

● 专家互动挂职体系 ●

专家学者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高级智库,司法实践也为专家学者提供研究平台和丰富素材。2018年以来,浙江省检察院协同高校全面开展专家学者挂职工作,共有3批次22名专家在各地检察机关脱产挂职,65名专家设立专家教授工作室,39名专家以带课题进驻等方式柔性挂职,191名专家学者被聘任为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点问题研究、重要机制创新、疑难案件论证,形成了挂职方式灵活、专业门类丰富的专家群体。2022年10月,省检察院率先运行有200余名法学专家参与的线上咨询平台,便利基层一线点对点咨询实务问题,也方便专家获取研究素材。


标志性成果三

● “双百”行动进高校 ●

检校合作既要“请进来”更要“走出去”,把优质实践教学资源送入高校。2021年5月,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在浙江大学举办首场讲座,正式启动百名检察官进高校百场宣讲的“双百”行动。省检察院建立“双百”行动师资库,会同高校精选50门课程,至今已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22所高校举办讲座107场,听课师生1.7万余名,把浙江检察的最新经验、生动案例、英模事迹带进课堂。2022年9月,浙江省检察院会同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率先为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检察理论与实务》选修课程,组织30多名业务专家、标兵能手等,系统阐释“四大检察”理论与实务,“双百”行动进入了体系化教学的新阶段。


标志性成果四

● 检校司法实务论坛 ●

为更好服务高校、服务基层、服务一线,2022年4月来,浙江省检察院创建“检校司法实务论坛”,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改革创新制度设定主题,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织检察业务专家等,进行充分研讨论证,为基层一线办案和创新提供参考,也为专家学者提供鲜活实践素材和研究方向。该论坛已举办8期,由绍兴柯桥区院等基层检察院承办,围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等主题,邀请陈兴良等专家学者集中研讨,为120多件疑难案件的办理提供理论指导。


标志性成果五

● 特色理论研究基地 ●

合作建设特色理论研究基地,有利于衔接高校智库资源,助推特色检察。浙江省检察院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数字法治研究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等7所高校共建华东数字司法研究基地;引导全省检察机关联合高校设立网络犯罪研究、知识产权研究等特色理论研究基地15个,形成一批优秀成果,有力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在研究基地的有力支撑下,浙江通过检校合作立项的最高检研究课题占立项总数的80%,检察理论研究绩效连续两年位居全国检察机关第一。


标志性成果六

● 案例研究中心 ●

强化案例研究,有利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1月,浙江省检察院成立案例研究中心,被最高检司法案例研究院吸收为6个分院之一。中心聘请浙江大学王敏远教授、清华大学劳东燕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刘品新教授担任专家,立足浙江实际,形成了一批精品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数量位居全国首位。编撰出版《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指引》,为全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提供浙江范本,获评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最响话语”成果。


标志性成果七

● 高端教育培训平台 ●

为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浙江省检察院联合高校搭建多元化的教育培训平台。先后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合作,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青干班、优秀干部研修班等高层次培训班,2018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5万余人次赴高校培训;举办“浙检大讲堂”20期,邀请郑永年、张维为、韩大元等一流专家学者讲授前沿课程;与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达成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意向,目前已有12名检察人员接受在职博士教育。


标志性成果八

● 博士后工作站 ●

共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是融入一线开展高水平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举措。2021年10 月,杭州市检察院经浙江省博管办批准,设立全国检察机关首家博士后工作站,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设立博士后联合工作站,针对检察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目前,博士后工作站已与浙江大学联合招收首批 2名博士后研究人员。浙江大学选派张文显教授、王贵国教授担任博士后导师,杭州市检察院叶伟忠检察长等担任实务导师,以“三查融合”法理基础与规范发展、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下的功能定位研究为课题,深入开展合作研究。


标志性成果九

● 全域统筹实践教学 ●

为优化和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实践教学工作,浙江省检察院统筹全省三级检察院接收、安排实习生实践锻炼,2022年6月面向全国高校法学专业学生集中发布实习岗位385个。2018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已接收2917名高校学生实习锻炼,安排资深检察官作为实习导师,帮助外地实习生解决食宿问题,为优秀实习生颁发证书。实习生毕业后如参加浙江检察机关选调、招录等,则将实习表现作为考察依据,切实提升实习生的获得感。


标志性成果十

● 检校合作数字平台 ●

为打破信息资源壁垒,赋能检校合作,2021年5月,浙江省检察院依托“浙江检察”APP,开发运行了检校合作数字平台,集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成果展示于一体,支持合作需求实时推送,从挂职专家、实务导师课程线上预约,到检察机关赴高校组团培训,从合作课题线上申报,到学生实践实习线上预约,覆盖了检校合作“四大平台”的方方面面,并根据应用需求,不断迭代升级。2022年7月,检校合作数字平台被推广至“浙里办”APP,向更大范围的公众推送资讯,有效扩大了检校合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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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性成果八!全国检察机关首家博士后工作站

时间:2022-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11月22日,浙江省检察机关深化新时代检校合作工作推进会在杭州召开。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梅奎通报检校合作5年工作情况,发布十个标志性成果。其中,杭州市检察院设立的全国检察机关首家博士后工作站被单列为第八项标志性成果。


据介绍,2018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央、最高检、省委推进人才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互聘互派、理论研究、教育培训、实践教学“四大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浙江辨识度的检校合作标志性成果,具体体现为以下十个成果项目——


标志性成果一

● 重点课题合作研究 ●

以合作研究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是检校合作的重大任务。浙江检察机关与各高校采取共同申报课题、协同开展研究等方式,开展重点课题合作研究,共同合作完成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重点课题475个,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及最高检课题立项82个,转化为创新成果38个。最高检吸收浙江多项检校合作研究成果,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建发与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牵头开展的严密法治监督体系重大改革项目,邀请3批次10余名专家参与论证,有效增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合法性和前瞻性。


标志性成果二

● 专家互动挂职体系 ●

专家学者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高级智库,司法实践也为专家学者提供研究平台和丰富素材。2018年以来,浙江省检察院协同高校全面开展专家学者挂职工作,共有3批次22名专家在各地检察机关脱产挂职,65名专家设立专家教授工作室,39名专家以带课题进驻等方式柔性挂职,191名专家学者被聘任为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点问题研究、重要机制创新、疑难案件论证,形成了挂职方式灵活、专业门类丰富的专家群体。2022年10月,省检察院率先运行有200余名法学专家参与的线上咨询平台,便利基层一线点对点咨询实务问题,也方便专家获取研究素材。


标志性成果三

● “双百”行动进高校 ●

检校合作既要“请进来”更要“走出去”,把优质实践教学资源送入高校。2021年5月,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在浙江大学举办首场讲座,正式启动百名检察官进高校百场宣讲的“双百”行动。省检察院建立“双百”行动师资库,会同高校精选50门课程,至今已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22所高校举办讲座107场,听课师生1.7万余名,把浙江检察的最新经验、生动案例、英模事迹带进课堂。2022年9月,浙江省检察院会同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率先为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检察理论与实务》选修课程,组织30多名业务专家、标兵能手等,系统阐释“四大检察”理论与实务,“双百”行动进入了体系化教学的新阶段。


标志性成果四

● 检校司法实务论坛 ●

为更好服务高校、服务基层、服务一线,2022年4月来,浙江省检察院创建“检校司法实务论坛”,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改革创新制度设定主题,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织检察业务专家等,进行充分研讨论证,为基层一线办案和创新提供参考,也为专家学者提供鲜活实践素材和研究方向。该论坛已举办8期,由绍兴柯桥区院等基层检察院承办,围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等主题,邀请陈兴良等专家学者集中研讨,为120多件疑难案件的办理提供理论指导。


标志性成果五

● 特色理论研究基地 ●

合作建设特色理论研究基地,有利于衔接高校智库资源,助推特色检察。浙江省检察院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数字法治研究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等7所高校共建华东数字司法研究基地;引导全省检察机关联合高校设立网络犯罪研究、知识产权研究等特色理论研究基地15个,形成一批优秀成果,有力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在研究基地的有力支撑下,浙江通过检校合作立项的最高检研究课题占立项总数的80%,检察理论研究绩效连续两年位居全国检察机关第一。


标志性成果六

● 案例研究中心 ●

强化案例研究,有利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1月,浙江省检察院成立案例研究中心,被最高检司法案例研究院吸收为6个分院之一。中心聘请浙江大学王敏远教授、清华大学劳东燕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刘品新教授担任专家,立足浙江实际,形成了一批精品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数量位居全国首位。编撰出版《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指引》,为全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提供浙江范本,获评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最响话语”成果。


标志性成果七

● 高端教育培训平台 ●

为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浙江省检察院联合高校搭建多元化的教育培训平台。先后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合作,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青干班、优秀干部研修班等高层次培训班,2018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5万余人次赴高校培训;举办“浙检大讲堂”20期,邀请郑永年、张维为、韩大元等一流专家学者讲授前沿课程;与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达成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意向,目前已有12名检察人员接受在职博士教育。


标志性成果八

● 博士后工作站 ●

共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是融入一线开展高水平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举措。2021年10 月,杭州市检察院经浙江省博管办批准,设立全国检察机关首家博士后工作站,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设立博士后联合工作站,针对检察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目前,博士后工作站已与浙江大学联合招收首批 2名博士后研究人员。浙江大学选派张文显教授、王贵国教授担任博士后导师,杭州市检察院叶伟忠检察长等担任实务导师,以“三查融合”法理基础与规范发展、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下的功能定位研究为课题,深入开展合作研究。


标志性成果九

● 全域统筹实践教学 ●

为优化和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实践教学工作,浙江省检察院统筹全省三级检察院接收、安排实习生实践锻炼,2022年6月面向全国高校法学专业学生集中发布实习岗位385个。2018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已接收2917名高校学生实习锻炼,安排资深检察官作为实习导师,帮助外地实习生解决食宿问题,为优秀实习生颁发证书。实习生毕业后如参加浙江检察机关选调、招录等,则将实习表现作为考察依据,切实提升实习生的获得感。


标志性成果十

● 检校合作数字平台 ●

为打破信息资源壁垒,赋能检校合作,2021年5月,浙江省检察院依托“浙江检察”APP,开发运行了检校合作数字平台,集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成果展示于一体,支持合作需求实时推送,从挂职专家、实务导师课程线上预约,到检察机关赴高校组团培训,从合作课题线上申报,到学生实践实习线上预约,覆盖了检校合作“四大平台”的方方面面,并根据应用需求,不断迭代升级。2022年7月,检校合作数字平台被推广至“浙里办”APP,向更大范围的公众推送资讯,有效扩大了检校合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