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办 网站无障碍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杭检动态
杭检动态
全国十佳检察建议!
时间:2023-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日前,2021-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和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结果揭晓,其中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就粮食购销领域管理漏洞向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入选十佳检察建议。



2月14日,《检察日报》明镜周刊刊登《用“活”检察建议,给腐败问题诉源治理开良方》一文,报道了该检察建议涉及的案例,现转载如下:


多次骗取补贴、奖励

检察建议助力守护粮食安全

2022年4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收到了余杭区监察委员会、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某公司某粮库保管员赵某贪污、诈骗案。


2013年至2020年,赵某在担任粮库保管员期间,利用其负责为粮库收购、保管粮食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粮食补贴、奖励,赚取粮食差价和盗卖粮食,涉案金额共计27万余元。


检察机关通过调查还发现,在2019年6月3日至5日,赵某通过他人从余杭区外购入小麦并冒充本地种粮大户的订单粮,以种粮大户陈某、郑某的名义出售给粮库,骗取粮食奖励2万余元。


2022年4月29日,余杭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诈骗罪对赵某提起公诉,同年6月21日,法院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


“赵某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基层粮食购销领域生态环境,造成极坏社会影响。”余杭区检察院检察长鲍键表示。


鲍键告诉记者,该院在办案中发现,某公司在基层粮库管理、监管职责落实、行业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管理监督漏洞,有发生违法犯罪的隐患,同时需要给予有关涉案人员、责任人员以行业惩戒。该院初步判定,该案具备制发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


为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余杭区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对涉案人员基本情况、违法问题发生背景、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等进行核实,主动联系监委调查人员、特定涉案人员。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成赵某认罪悔罪。


“在检察建议制发过程中,监检双方在补强案件证据、核实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联动,确保制发的检察建议内容精准度高、实效性强。”鲍键说道。


“检察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案件背后的治理问题,主动与监察机关办案人员进行沟通,主动登门听取案发单位意见。”鲍键表示,检察机关主动联系某公司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召开赵某案专题座谈会。


2022年5月23日,余杭区检察院向涉案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并当面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梳理,逐项落实整改,半个月后,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值得一提的是,为有效堵塞漏洞,守护好“余杭粮仓”,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该公司进一步推动完善数字化平台建设,建成具有余杭特色的智能物流作业系统,从而先行踏上了基层粮食收储企业“数字赋能粮食监管,数智守牢粮食安全”的改革创新之路。


目前该平台已取得实效。数据显示,仅2022年5月至6月,该公司就运用数字平台收购小麦2.1万吨,发放售粮款4800余万元,农户收售粮周期缩短,通过线上预约2354次,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售时间缩短5天以上,农户满意度显著提升。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杭检动态

全国十佳检察建议!

时间:2023-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日前,2021-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和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结果揭晓,其中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就粮食购销领域管理漏洞向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入选十佳检察建议。



2月14日,《检察日报》明镜周刊刊登《用“活”检察建议,给腐败问题诉源治理开良方》一文,报道了该检察建议涉及的案例,现转载如下:


多次骗取补贴、奖励

检察建议助力守护粮食安全

2022年4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收到了余杭区监察委员会、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某公司某粮库保管员赵某贪污、诈骗案。


2013年至2020年,赵某在担任粮库保管员期间,利用其负责为粮库收购、保管粮食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粮食补贴、奖励,赚取粮食差价和盗卖粮食,涉案金额共计27万余元。


检察机关通过调查还发现,在2019年6月3日至5日,赵某通过他人从余杭区外购入小麦并冒充本地种粮大户的订单粮,以种粮大户陈某、郑某的名义出售给粮库,骗取粮食奖励2万余元。


2022年4月29日,余杭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诈骗罪对赵某提起公诉,同年6月21日,法院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


“赵某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基层粮食购销领域生态环境,造成极坏社会影响。”余杭区检察院检察长鲍键表示。


鲍键告诉记者,该院在办案中发现,某公司在基层粮库管理、监管职责落实、行业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管理监督漏洞,有发生违法犯罪的隐患,同时需要给予有关涉案人员、责任人员以行业惩戒。该院初步判定,该案具备制发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


为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余杭区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对涉案人员基本情况、违法问题发生背景、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等进行核实,主动联系监委调查人员、特定涉案人员。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成赵某认罪悔罪。


“在检察建议制发过程中,监检双方在补强案件证据、核实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联动,确保制发的检察建议内容精准度高、实效性强。”鲍键说道。


“检察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案件背后的治理问题,主动与监察机关办案人员进行沟通,主动登门听取案发单位意见。”鲍键表示,检察机关主动联系某公司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召开赵某案专题座谈会。


2022年5月23日,余杭区检察院向涉案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并当面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梳理,逐项落实整改,半个月后,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值得一提的是,为有效堵塞漏洞,守护好“余杭粮仓”,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该公司进一步推动完善数字化平台建设,建成具有余杭特色的智能物流作业系统,从而先行踏上了基层粮食收储企业“数字赋能粮食监管,数智守牢粮食安全”的改革创新之路。


目前该平台已取得实效。数据显示,仅2022年5月至6月,该公司就运用数字平台收购小麦2.1万吨,发放售粮款4800余万元,农户收售粮周期缩短,通过线上预约2354次,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售时间缩短5天以上,农户满意度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