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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检察长眼中的《第二十条》
时间:2024-02-29  作者:桑涛  新闻来源:方圆杂志 【字号: | | 】   阅读:

“我的结论是无罪,不予起诉。”主角韩明的这句话语惊四座,让电影《第二十条》走向高潮。作为主办检察官的他在权衡挣扎、犹疑纠结后,坚定选择了心中的公平正义,在王永强案件的听证会现场,推翻审查起诉报告中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认定,认为王永强刺死村霸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从不敢适用转变为勇于依法唤醒沉睡的刑法“第二十条”。

“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

“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这是韩明在检察听证会上一句无须回答的问话,听证会上每一位代表心中自有答案,听证会外收看直播的群众心中自有天平。

在我30多年的检察官职业生涯中,曾不止一次面临正当防卫的准确适用问题,也深知“不起诉决定”背后的巨大压力和重重困难。

过去的很多年中,往往一遇到这个问题,在检察委员会上总有委员会提出,“不起诉是不是太激进了点?”“会不会把矛盾都集中到我们检察机关身上?”“会不会有信访风险?”甚至有分管领导会提出“我们的办案人怎么比辩护人想得都周到?这案子会不会有猫腻?”“如果真的不构成犯罪,我们起诉过去,法院可以判无罪么……”

有人说,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判决,其实同样,伟大的时代又何尝不呼唤“伟大的不起诉决定”?尤其是在今天,检察机关欣逢最好发展时期,难而正确、饱含法治定力与为民情怀的不起诉决定一定是伟大的。那么,为什么在过去那些年中,伟大的不起诉决定如此稀缺?

的确,大多数时候,检察官应当积极指控,这是职责使然,不能因案件证据或者法律适用上稍存问题就降格处理、放弃指控。但积极的指控一定是建立在依法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的一味指控、一诉了之。

这些年,有人说,现在有司法责任制了,办案人都越来越会保护自己,案子但凡有点轻微瑕疵,检察官就会降低指控难度,甚至提出不起诉意见,没有承担起代表国家积极指控的基本职责。但是,与这种“自保”式的不起诉意见不同,面临正当防卫等情节时,能够提出不起诉的意见更显难得。

因为大家知道,但凡有“苦主”的案件,提出不诉意见、作出不诉决定是相当不容易的——尤其是前有判例,后有“被害人”亲属施压,万一再涉信访、涉众,信访压力、矛盾化解难题、舆论众说不一……真的考验司法智慧、执法能力和法治定力。

敢不敢做决定?敢不敢顶住这些压力?什么是“为法治担当”?我以为,事到临头,一个“敢”字尽显担当,唯其艰难而正确,唯其风险而正确,唯其经得起各方拷问而正确,其担当在斯,其伟大在斯。

“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老百姓心中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检察人员要做的就是通过办案回应百姓的情感期待,以公平正义赢得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应成为一句口号,而应当实实在在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得到落实。

大道至简,知易行难。“公平正义”四个字人人都认识,而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我们难免会有办案的惯性,考虑司法惯例、考量社会平衡、关注法律认定,在“术”的规则中“理智”与“专业”判断,却忽视了朴素正义的“道”中所蕴涵的天理、国法和人情。这也是近几年来一些案件引起公众热议的原因,当案件的“专业”结论与普通民众内心朴素的正义相错位,讨论、争议不可避免,法律的权威自然受到挑战。

那么,检察人员要如何做,才能真正在办案中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才能让“伟大的不起诉决定”不再稀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呢?电影里似乎也给出了答案。

“如果当时你在那辆公交车上,你会怎么做?”

“如果当时你在那辆公交车上,你会怎么做?”公交车司机张贵生女儿的质问,道出了“如我在诉”的基本办案要求。

公交车司机张贵生出手解救被流氓欺负的女乘客,自己却因为流氓的受伤被判为故意伤害,坐牢三年。韩明作为承办此案检察官,是理智平和的,从犯罪构成出发冷静分析行为的紧迫性、必要性以及伤害的限度,认为自己遵循了司法惯例和以往判例“法律就是法律,搁哪都一样”。

韩明对张贵生也能算是颇具“人文关怀”,不仅用私人关系帮助落实新工作,还努力释法说理,拿出案发视频耐心讲解,将彼时彼刻的冲突分解为见义勇为、互殴、故意伤害等多个阶段一一分析说明。但这样“理性”分析之下得出的结论却让人觉得憋屈和心寒,这种高高在上的“冷静”、置身事外的“理性”,是一种对当事人的过度苛责。

还是张贵生女儿这句质问一语点醒梦中人,在王永强案件中,韩明慢慢发生改变。这一次,他没有将案件割裂分段,而是代入其中、感同身受,他看到了王永强为了给女儿治病而借高利贷的走投无路,看到了村霸债主反复强奸王永强妻子的令人发指,也看到了王永强反击的忍无可忍和恐惧万状。

如果说找到作为证据的那把刀是王永强案件客观认定上的关键,那么“如我在诉”的代入则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关键,置身其中之后,就能看见暴力行为的持续和欺辱威胁的升级,就能论证对案件适用刑法第二十条的合法性、合理性。

电影里展现的“如我在诉”,应当成为我们检察人员的办案日常,这也是做到最高检反复强调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

常有人说,有两类人心肠最硬,一类是医生,看惯了生老病死,一类是搞法律的,案子见得多了,什么时候都冷静甚至冷血。话虽偏颇,但也说中了问题的症结,那就是没有或者忘记了用“感同身受”让自己置身案内,躬身入局、“如我在诉”。

可以说,“如我在诉”始终是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破题“钥匙”,是检察人员在天理、国法、人情中找到正义答案、维护法律权威的不二法则。

“这个听证会是我让郝秀萍申请的”

电影《第二十条》海报。(来源:豆瓣)


在王永强案件的最后,检察官韩明让王永强的妻子申请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现场,韩明正面回应人民监督员的质疑,阐明自己观点的同时说服现场的人“作出无愧于良心的决定”,雷动的掌声说明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得到认可,也证明了公平正义的可感、可触。

如果说“如我在诉”是对检察人员办案的基本要求,那么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则是办案效果上的评判,公正司法要求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影片中的公开听证是举措之一。

2021 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检察听证自此上升为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制度性要求,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成为了我们日常办案中的重要举措。

在公开听证中,我们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公正可感受、被认同。

除了公开听证,近年来,检察机关为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不断努力,最高检党组明确指出,“检察机关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还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内有办案质量评价指标,对外有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一系列举措,指向的都是这一目标。

然而,无论适用何种形式让公平正义可感受,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永远是第一位的。这就需要检察机关坚决做到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我们究竟要把什么样的一个世界交到他们手里”

影片中有三个案子,王永强反杀村霸、公交车司机张贵生见义勇为、韩雨辰制止校园霸凌,三条线齐头并进促成了韩明的转变。三个案子都与刑法第二十条有关,也都与未成年人有关,可以说孩子是故事发生最主要的内驱力。

王永强反杀村霸案:王永强为了给女儿娟娟筹集医药费不得不向村霸借钱,才有了后面无休无止的欺辱。王永强妻子郝秀萍因为村霸拿女儿威胁她,为了女儿选择了跳楼。

张贵生见义勇为案:张贵生反复上访,是因为女儿的坚持,女儿觉得爸爸是被冤枉的,公平正义要去争取。

电影《第二十条》海报。(来源:豆瓣)


韩雨辰制止校园霸凌案:韩明的儿子韩雨辰在制止校园霸凌的过程中,将对方的鼻骨打成骨折,对方家长因为韩雨辰不肯道歉,怒而报案。韩雨辰始终认为自己没错,但现实又让他动摇,他问父亲“那我以后看见同学被欺负是不是就不管了”。韩明作为检察官坚定认为“法律没错”,但面对儿子“那谁有错”的质疑却又无言以对。

在听证会的现场,韩明提起三个案件中的孩子,“他们都是未成年人,都会长大步入社会,那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究竟要把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他们手里”?为孩子创造一个惩恶扬善、充满希望的世界是我们追求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所在。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片中的成年人为孩子眼中的是非对错而坚持,片外的我们可以为孩子做得更多。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影片中提及的校园霸凌、社会上普遍关注的未成年人被性侵等问题,都是检察机关的治理内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不仅仅是国家公诉人,更是孩子的国家监护人,需要为保护孩子考虑得更多。

面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干预难、取证难等问题,杭州检察机关首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这项改革实践随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被写入其中,在法律层面得到确认。

事实上,面对校园霸凌等诸多侵害未成年人问题,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学校、老师都有义务出手制止违法行为并及时报警,从而避免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

徒法不足以自行。电影有结局,对法治的信仰却没有终点,无论是正当防卫条款的适用还是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实践,都让我们看见检察履职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更可以推动法治进步。

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有着更高的需求和期待。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对这些朴素需求的每一次回应,来自司法工作者在每一个案件中的求索和坚持。

跳出剧情,电影本身也是普法宣传,在笑与泪中将正当防卫适用的难点说清楚,将检察办案展现在公众视野下,讨论和热议电影的过程,就是群众加深法律理解、看见良法善治、感受公平正义的过程。

当然,是文艺作品、是影视作品,就允许虚构,也必然要虚构。就像我们不可能把某个案件的监控录像原原本本搬上银幕当作影视作品一样,是虚构就会有瑕疵纰漏,我们大可不必苛责。

正如我们对正当防卫者不应抱着精准计算的态度去苛责一样,只要是弘扬社会正能量、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具有教育启迪意义的,都应当为它点赞。我们呼唤更多类似的优秀作品,就像我们在这个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判决、呼唤伟大的不起诉决定一样。

(本文作者系中央政法委“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公诉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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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检察长眼中的《第二十条》

时间:2024-02-29  作者:桑涛  新闻来源:方圆杂志  

“我的结论是无罪,不予起诉。”主角韩明的这句话语惊四座,让电影《第二十条》走向高潮。作为主办检察官的他在权衡挣扎、犹疑纠结后,坚定选择了心中的公平正义,在王永强案件的听证会现场,推翻审查起诉报告中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认定,认为王永强刺死村霸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从不敢适用转变为勇于依法唤醒沉睡的刑法“第二十条”。

“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

“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这是韩明在检察听证会上一句无须回答的问话,听证会上每一位代表心中自有答案,听证会外收看直播的群众心中自有天平。

在我30多年的检察官职业生涯中,曾不止一次面临正当防卫的准确适用问题,也深知“不起诉决定”背后的巨大压力和重重困难。

过去的很多年中,往往一遇到这个问题,在检察委员会上总有委员会提出,“不起诉是不是太激进了点?”“会不会把矛盾都集中到我们检察机关身上?”“会不会有信访风险?”甚至有分管领导会提出“我们的办案人怎么比辩护人想得都周到?这案子会不会有猫腻?”“如果真的不构成犯罪,我们起诉过去,法院可以判无罪么……”

有人说,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判决,其实同样,伟大的时代又何尝不呼唤“伟大的不起诉决定”?尤其是在今天,检察机关欣逢最好发展时期,难而正确、饱含法治定力与为民情怀的不起诉决定一定是伟大的。那么,为什么在过去那些年中,伟大的不起诉决定如此稀缺?

的确,大多数时候,检察官应当积极指控,这是职责使然,不能因案件证据或者法律适用上稍存问题就降格处理、放弃指控。但积极的指控一定是建立在依法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的一味指控、一诉了之。

这些年,有人说,现在有司法责任制了,办案人都越来越会保护自己,案子但凡有点轻微瑕疵,检察官就会降低指控难度,甚至提出不起诉意见,没有承担起代表国家积极指控的基本职责。但是,与这种“自保”式的不起诉意见不同,面临正当防卫等情节时,能够提出不起诉的意见更显难得。

因为大家知道,但凡有“苦主”的案件,提出不诉意见、作出不诉决定是相当不容易的——尤其是前有判例,后有“被害人”亲属施压,万一再涉信访、涉众,信访压力、矛盾化解难题、舆论众说不一……真的考验司法智慧、执法能力和法治定力。

敢不敢做决定?敢不敢顶住这些压力?什么是“为法治担当”?我以为,事到临头,一个“敢”字尽显担当,唯其艰难而正确,唯其风险而正确,唯其经得起各方拷问而正确,其担当在斯,其伟大在斯。

“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老百姓心中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检察人员要做的就是通过办案回应百姓的情感期待,以公平正义赢得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应成为一句口号,而应当实实在在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得到落实。

大道至简,知易行难。“公平正义”四个字人人都认识,而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我们难免会有办案的惯性,考虑司法惯例、考量社会平衡、关注法律认定,在“术”的规则中“理智”与“专业”判断,却忽视了朴素正义的“道”中所蕴涵的天理、国法和人情。这也是近几年来一些案件引起公众热议的原因,当案件的“专业”结论与普通民众内心朴素的正义相错位,讨论、争议不可避免,法律的权威自然受到挑战。

那么,检察人员要如何做,才能真正在办案中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才能让“伟大的不起诉决定”不再稀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呢?电影里似乎也给出了答案。

“如果当时你在那辆公交车上,你会怎么做?”

“如果当时你在那辆公交车上,你会怎么做?”公交车司机张贵生女儿的质问,道出了“如我在诉”的基本办案要求。

公交车司机张贵生出手解救被流氓欺负的女乘客,自己却因为流氓的受伤被判为故意伤害,坐牢三年。韩明作为承办此案检察官,是理智平和的,从犯罪构成出发冷静分析行为的紧迫性、必要性以及伤害的限度,认为自己遵循了司法惯例和以往判例“法律就是法律,搁哪都一样”。

韩明对张贵生也能算是颇具“人文关怀”,不仅用私人关系帮助落实新工作,还努力释法说理,拿出案发视频耐心讲解,将彼时彼刻的冲突分解为见义勇为、互殴、故意伤害等多个阶段一一分析说明。但这样“理性”分析之下得出的结论却让人觉得憋屈和心寒,这种高高在上的“冷静”、置身事外的“理性”,是一种对当事人的过度苛责。

还是张贵生女儿这句质问一语点醒梦中人,在王永强案件中,韩明慢慢发生改变。这一次,他没有将案件割裂分段,而是代入其中、感同身受,他看到了王永强为了给女儿治病而借高利贷的走投无路,看到了村霸债主反复强奸王永强妻子的令人发指,也看到了王永强反击的忍无可忍和恐惧万状。

如果说找到作为证据的那把刀是王永强案件客观认定上的关键,那么“如我在诉”的代入则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关键,置身其中之后,就能看见暴力行为的持续和欺辱威胁的升级,就能论证对案件适用刑法第二十条的合法性、合理性。

电影里展现的“如我在诉”,应当成为我们检察人员的办案日常,这也是做到最高检反复强调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

常有人说,有两类人心肠最硬,一类是医生,看惯了生老病死,一类是搞法律的,案子见得多了,什么时候都冷静甚至冷血。话虽偏颇,但也说中了问题的症结,那就是没有或者忘记了用“感同身受”让自己置身案内,躬身入局、“如我在诉”。

可以说,“如我在诉”始终是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破题“钥匙”,是检察人员在天理、国法、人情中找到正义答案、维护法律权威的不二法则。

“这个听证会是我让郝秀萍申请的”

电影《第二十条》海报。(来源:豆瓣)


在王永强案件的最后,检察官韩明让王永强的妻子申请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现场,韩明正面回应人民监督员的质疑,阐明自己观点的同时说服现场的人“作出无愧于良心的决定”,雷动的掌声说明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得到认可,也证明了公平正义的可感、可触。

如果说“如我在诉”是对检察人员办案的基本要求,那么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则是办案效果上的评判,公正司法要求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影片中的公开听证是举措之一。

2021 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检察听证自此上升为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制度性要求,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成为了我们日常办案中的重要举措。

在公开听证中,我们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公正可感受、被认同。

除了公开听证,近年来,检察机关为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不断努力,最高检党组明确指出,“检察机关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还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内有办案质量评价指标,对外有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一系列举措,指向的都是这一目标。

然而,无论适用何种形式让公平正义可感受,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永远是第一位的。这就需要检察机关坚决做到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我们究竟要把什么样的一个世界交到他们手里”

影片中有三个案子,王永强反杀村霸、公交车司机张贵生见义勇为、韩雨辰制止校园霸凌,三条线齐头并进促成了韩明的转变。三个案子都与刑法第二十条有关,也都与未成年人有关,可以说孩子是故事发生最主要的内驱力。

王永强反杀村霸案:王永强为了给女儿娟娟筹集医药费不得不向村霸借钱,才有了后面无休无止的欺辱。王永强妻子郝秀萍因为村霸拿女儿威胁她,为了女儿选择了跳楼。

张贵生见义勇为案:张贵生反复上访,是因为女儿的坚持,女儿觉得爸爸是被冤枉的,公平正义要去争取。

电影《第二十条》海报。(来源:豆瓣)


韩雨辰制止校园霸凌案:韩明的儿子韩雨辰在制止校园霸凌的过程中,将对方的鼻骨打成骨折,对方家长因为韩雨辰不肯道歉,怒而报案。韩雨辰始终认为自己没错,但现实又让他动摇,他问父亲“那我以后看见同学被欺负是不是就不管了”。韩明作为检察官坚定认为“法律没错”,但面对儿子“那谁有错”的质疑却又无言以对。

在听证会的现场,韩明提起三个案件中的孩子,“他们都是未成年人,都会长大步入社会,那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究竟要把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他们手里”?为孩子创造一个惩恶扬善、充满希望的世界是我们追求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所在。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片中的成年人为孩子眼中的是非对错而坚持,片外的我们可以为孩子做得更多。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影片中提及的校园霸凌、社会上普遍关注的未成年人被性侵等问题,都是检察机关的治理内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不仅仅是国家公诉人,更是孩子的国家监护人,需要为保护孩子考虑得更多。

面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干预难、取证难等问题,杭州检察机关首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这项改革实践随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被写入其中,在法律层面得到确认。

事实上,面对校园霸凌等诸多侵害未成年人问题,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学校、老师都有义务出手制止违法行为并及时报警,从而避免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

徒法不足以自行。电影有结局,对法治的信仰却没有终点,无论是正当防卫条款的适用还是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实践,都让我们看见检察履职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更可以推动法治进步。

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有着更高的需求和期待。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对这些朴素需求的每一次回应,来自司法工作者在每一个案件中的求索和坚持。

跳出剧情,电影本身也是普法宣传,在笑与泪中将正当防卫适用的难点说清楚,将检察办案展现在公众视野下,讨论和热议电影的过程,就是群众加深法律理解、看见良法善治、感受公平正义的过程。

当然,是文艺作品、是影视作品,就允许虚构,也必然要虚构。就像我们不可能把某个案件的监控录像原原本本搬上银幕当作影视作品一样,是虚构就会有瑕疵纰漏,我们大可不必苛责。

正如我们对正当防卫者不应抱着精准计算的态度去苛责一样,只要是弘扬社会正能量、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具有教育启迪意义的,都应当为它点赞。我们呼唤更多类似的优秀作品,就像我们在这个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判决、呼唤伟大的不起诉决定一样。

(本文作者系中央政法委“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公诉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