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杭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三个专项行动”部署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新春第一会”精神,围绕“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活动,结合最高检相关专项行动方案以及《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推动“三支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市委政法委《全面实施“抓源促治、强基固本”行动全域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部署和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护法治“三个专项行动”。杭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哲峰与会作部署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一体开展“三个专项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将“三个专项行动”作为贯穿今年杭州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推动加快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要切实推动“三个专项行动”重点攻坚、难点突破、亮点创新。出台和落实《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市委“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部署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护法治”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护法治”三个具体方案,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办出典型案例、形成标志性成果。
会议要求,要切实形成“三个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带头推进、指导督查的工作闭环。贯彻落实“三个专项行动”总方案及子方案相关任务要求,要搭好专班细化责任,要敢挑大梁带头推进,要实绩导向考核督查,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分解责任,形成专项推进、一体履职、联动监督的工作态势。
会议专题发布《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市委“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部署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护法治”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杭州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杭州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杭州市检察机关“检护法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月20日,杭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三个专项行动”部署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新春第一会”精神,围绕“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活动,结合最高检相关专项行动方案以及《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推动“三支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市委政法委《全面实施“抓源促治、强基固本”行动全域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部署和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护法治“三个专项行动”。杭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哲峰与会作部署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一体开展“三个专项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将“三个专项行动”作为贯穿今年杭州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推动加快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要切实推动“三个专项行动”重点攻坚、难点突破、亮点创新。出台和落实《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市委“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部署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护法治”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护法治”三个具体方案,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办出典型案例、形成标志性成果。
会议要求,要切实形成“三个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带头推进、指导督查的工作闭环。贯彻落实“三个专项行动”总方案及子方案相关任务要求,要搭好专班细化责任,要敢挑大梁带头推进,要实绩导向考核督查,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分解责任,形成专项推进、一体履职、联动监督的工作态势。
会议专题发布《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市委“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部署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护法治”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杭州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杭州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杭州市检察机关“检护法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