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哲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文化思想与新质生产力相互促进,文化作为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对新质生产力具有赋能、加持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新时代新征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是推动生产力迭代升级、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落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力举措,为我省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论述的精髓,深刻领悟内涵要旨、深度融合检察实际、积极创新工作举措,聚焦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建强营商环境检察办公室,助力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推动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做优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助力打造一流历史文化名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杭州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法治保障。
会上,第三检察部、检务督察处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3月29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哲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文化思想与新质生产力相互促进,文化作为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对新质生产力具有赋能、加持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新时代新征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是推动生产力迭代升级、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落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力举措,为我省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论述的精髓,深刻领悟内涵要旨、深度融合检察实际、积极创新工作举措,聚焦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建强营商环境检察办公室,助力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推动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做优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助力打造一流历史文化名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杭州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法治保障。
会上,第三检察部、检务督察处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