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就贯彻实施“两个证据规定”出台《会议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后,市检察院在组织两级院认真学习和严格贯彻的同时,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就贯彻实施“两个证据规定”以及在相关刑事案件中收集、审查、判断证据等问题进行讨论协商,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是我市司法机关对长期司法实践中证据收集、审查工作的总结,体现了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的司法精神,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会议纪要》依照“两个证据规定”中的原则和要&
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就贯彻实施“两个证据规定”出台《会议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后,市检察院在组织两级院认真学习和严格贯彻的同时,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就贯彻实施“两个证据规定”以及在相关刑事案件中收集、审查、判断证据等问题进行讨论协商,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是我市司法机关对长期司法实践中证据收集、审查工作的总结,体现了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的司法精神,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会议纪要》依照“两个证据规定”中的原则和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