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检察院档案室被评为浙江省首批“示范数字档案室”
市院档案室近日被省档案局命名为浙江省首批“示范数字档案室”,在全省11地市院中,我院是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被浙江省档案局通报表彰。 市院一直致力于开展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活动,完善档案和电子文件的安全规范和有效管理,全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