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档案室被评为浙江省首批“示范数字档案室”
近年来,市检察院积极开展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活动,完善档案和电子文件的安全规范和有效管理,全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近日,市院档案室被省档案局命名为浙江省首批“示范数字档案室”,是全省11个地市院中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