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检察院荣膺“二〇一〇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市检察院被评为“二〇一〇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受到杭州市委、市政府表彰。 2010年,市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切实抓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杭州”“法治杭州”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