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检院作出《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决定》,杭州市检察院再次通过考核验收,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是我院连续五届持续十五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同时获得该荣誉称号的还有拱墅区院、余杭区院。此外,富阳区院还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