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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诉新秀”到“理论研究人才”——她在寂寞埋首中坐暖冷石
时间:2018-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时光荏苒,蓦然回首,我的从检之路已逾十载。盘点过往,从案山卷海中罪与非罪的斟酌神伤,到起草文稿时谋篇布局的搜索枯肠,历历尽在眼前。十年检途匆匆,十年苦乐与共,在忙忙碌碌里慢慢沉淀,在寂寞埋首中坐暖冷石;始终脚踏实地,力求尽善尽美,力求问心无愧。也许每名检察人都有自己与检察的故事,情节不尽相同,情感却无比相似。于我,虽是沧海一粟,却有一份对检察的独特深情,平凡,然真挚。站在改革的十字路口,谨以此检察职业精神的小文,表达我的职业感悟与检察情怀,希冀点滴之情,汇聚江海。”——杭州市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史笑晓

从“公诉新秀”到“理论研究人才”——她在寂寞埋首中坐暖冷石

日前,在最高检政治部会同检察日报社联合举办的“检察职业精神讨论”征文活动中,一等奖榜单中的第一篇征文《检察职业精神的三个维度》,出自杭州市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史笑晓之手。据了解,征文活动共收到论文294篇,经初评、定评等环节,共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20篇和优秀组织奖6个。这是史笑晓2017年度获得的第三个一等奖。

“理论研究是一条孤独之路,坚持前行,便会发现光亮和灯塔”从与史笑晓的交谈中,能明显地感受到她对调研工作的热爱,她是真把这份工作当作事业来做。理论研究工作,在检察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往往自带“幕后”属性。今天,我们就让这篇论文作者,走到台前,为我们讲一讲她的故事她的情怀。

Q1:首先,对您的又一份荣誉表示祝贺!《检察职业精神的三个维度》这篇论文洋洋洒洒近6千字。我知道您平时工作很忙,经常加班加点,是什么动因让您提笔的?

史笑晓:2017年是我参加检察工作的第11个年头。这些年来,从公诉一线到综合岗位,从基层院到市院,期间还在高检院锻炼半年。一路走来,有许多难忘的人和事,随着时光的流逝渐行渐远,定格于记忆深处。一直想写点什么,记录我这检途十年。但这个愿望悄然淹没在纷繁芜杂的工作里。2017年5月,看到了高检院与检察日报社的征文启事,面对“检察职业精神”的主题,不禁心动,也发了心,一定要写篇文章。2017适逢改革之年,工作任务尤为繁重。虽然迟迟没有动笔,但内心始终有一种力量在牵引。我也对自己说:再忙也一定要对这十年留下文字的沉淀。十年的时候不记录,记录的可能就是下一个十年了。眼见着截稿日期日益临近,稿子只字未有,工作的忙碌节奏丝毫未减,我不禁焦虑。于是,从7月份开始,我利用晚上时间,逼迫自己每天看点资料或写上一小段,有时不觉就到深夜。辗转断续,聚沙成塔,终于在截稿前完成全文。我印象很深刻,是2017年9月2日周六早上投的稿。

Q2:拜读了这篇文章,最让我佩服的是您不仅把如此抽象的主题写得生动和热忱,又不失理性和严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写作过程中的心得吗?

史笑晓:谢谢夸奖!这篇文章也是有感而发。检察职业精神这个主题立意深远,但比较抽象,加之资料匮乏,当时觉得写作难度很大。我总体考虑是,要设身处地,融入自我,融入感悟,写出一名检察人的检察情。我始终认为,所有的文章都可有自己的生命和灵魂,只要你全身心的投入,她就能拥有。说实话,每天晚上的写作,过程虽履霜饮冰,但身心无累;即使笔已离手,思维仍未断线。我想,这可能就是情怀的力量吧。同时,我也认为,每一段工作经历都是宝贵的财富,都是赋予文章生命的血肉。借此机会,也想对从检路上给予关心和帮助的各位领导和朋友道声感谢!

Q3:近年来,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了20篇调研文章,其中,在《人民检察》、《检察研究参考》等高检院刊物发表9篇,14篇论文在全省、全市获奖,专题调研报告还得到省、市领导批示肯定。这么多作品和荣誉,哪一项最不容易?

史笑晓:所有原创的文章都很不容易,每一篇都是新的挑战,每一篇过程都很艰辛;但历经百转千回,结出果实时,还是很有获得感。其实,写作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文章发表的背后也有许多倾注心血的投稿石沉大海。几度迷茫,也曾彷徨。有时,想起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多陪伴年幼的孩子,多去看望从小把我带大的奶奶,感觉很愧疚。 但,可能还是缘于内心的热爱吧,工作十多年了,至今仍行走在理论调研这条路上。

Q4:参加工作以来,哪一次工作经历是您最难忘的?

史笑晓:最难忘的是我工作第二年办的一个小案子。2007年,我承办了一个夺取行进中自行车上的后座幼儿之贴身手镯的案件,案子虽小,但定性分歧很大。因幼儿系无行为能力人,嫌疑人趁监护人不注意取下手镯,是否定盗窃;幼儿无处分财物能力和反抗意识,能否定抢夺?对幼儿实施的轻微暴力也是令其无法反抗的暴力,抑或定抢劫?办案中纠结环绕,我条分缕析,形成内心确信,最终以抢夺罪提起公诉,得到了法院判决认可,被告人认罪服法,当庭还对我鞠了躬。业余,我将自己的思考过程打磨成文字,很意外,稿件被《人民检察》2007年第23期疑案精解栏目刊发。由此,顿感《人民检察》并非遥不可及,只要真情实感、扎根实践、深入探索,她能看到。也正因这个案子,我更加明白了公诉人的责任,缘起了对检察调研工作的信心和热爱。

Q5:在工作上,有没有哪一个人,或者哪一句话影响您至今?

史笑晓:有。是我在江干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时的两位师傅,一位是公诉科老科长周勇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对待每一项工作都是无与伦比的认真,令人感动;一位是我的前主诉沈爱国同志,他曾说过一句话:“有一天,当我们检察院的检徽焕发出夺目的光芒,站在全国先进检察院的行列,我可以自豪地说,其中有一道光芒就是我。”十多年过去了,这句话一直在我心里。

Q6:最近,您有什么新作要呈现给大家吗?接下来,您对自己在工作上的期望是什么?

史笑晓:最近,在陈检牵头下,开展“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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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诉新秀”到“理论研究人才”——她在寂寞埋首中坐暖冷石

时间:2018-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时光荏苒,蓦然回首,我的从检之路已逾十载。盘点过往,从案山卷海中罪与非罪的斟酌神伤,到起草文稿时谋篇布局的搜索枯肠,历历尽在眼前。十年检途匆匆,十年苦乐与共,在忙忙碌碌里慢慢沉淀,在寂寞埋首中坐暖冷石;始终脚踏实地,力求尽善尽美,力求问心无愧。也许每名检察人都有自己与检察的故事,情节不尽相同,情感却无比相似。于我,虽是沧海一粟,却有一份对检察的独特深情,平凡,然真挚。站在改革的十字路口,谨以此检察职业精神的小文,表达我的职业感悟与检察情怀,希冀点滴之情,汇聚江海。”——杭州市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史笑晓

从“公诉新秀”到“理论研究人才”——她在寂寞埋首中坐暖冷石

日前,在最高检政治部会同检察日报社联合举办的“检察职业精神讨论”征文活动中,一等奖榜单中的第一篇征文《检察职业精神的三个维度》,出自杭州市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史笑晓之手。据了解,征文活动共收到论文294篇,经初评、定评等环节,共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20篇和优秀组织奖6个。这是史笑晓2017年度获得的第三个一等奖。

“理论研究是一条孤独之路,坚持前行,便会发现光亮和灯塔”从与史笑晓的交谈中,能明显地感受到她对调研工作的热爱,她是真把这份工作当作事业来做。理论研究工作,在检察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往往自带“幕后”属性。今天,我们就让这篇论文作者,走到台前,为我们讲一讲她的故事她的情怀。

Q1:首先,对您的又一份荣誉表示祝贺!《检察职业精神的三个维度》这篇论文洋洋洒洒近6千字。我知道您平时工作很忙,经常加班加点,是什么动因让您提笔的?

史笑晓:2017年是我参加检察工作的第11个年头。这些年来,从公诉一线到综合岗位,从基层院到市院,期间还在高检院锻炼半年。一路走来,有许多难忘的人和事,随着时光的流逝渐行渐远,定格于记忆深处。一直想写点什么,记录我这检途十年。但这个愿望悄然淹没在纷繁芜杂的工作里。2017年5月,看到了高检院与检察日报社的征文启事,面对“检察职业精神”的主题,不禁心动,也发了心,一定要写篇文章。2017适逢改革之年,工作任务尤为繁重。虽然迟迟没有动笔,但内心始终有一种力量在牵引。我也对自己说:再忙也一定要对这十年留下文字的沉淀。十年的时候不记录,记录的可能就是下一个十年了。眼见着截稿日期日益临近,稿子只字未有,工作的忙碌节奏丝毫未减,我不禁焦虑。于是,从7月份开始,我利用晚上时间,逼迫自己每天看点资料或写上一小段,有时不觉就到深夜。辗转断续,聚沙成塔,终于在截稿前完成全文。我印象很深刻,是2017年9月2日周六早上投的稿。

Q2:拜读了这篇文章,最让我佩服的是您不仅把如此抽象的主题写得生动和热忱,又不失理性和严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写作过程中的心得吗?

史笑晓:谢谢夸奖!这篇文章也是有感而发。检察职业精神这个主题立意深远,但比较抽象,加之资料匮乏,当时觉得写作难度很大。我总体考虑是,要设身处地,融入自我,融入感悟,写出一名检察人的检察情。我始终认为,所有的文章都可有自己的生命和灵魂,只要你全身心的投入,她就能拥有。说实话,每天晚上的写作,过程虽履霜饮冰,但身心无累;即使笔已离手,思维仍未断线。我想,这可能就是情怀的力量吧。同时,我也认为,每一段工作经历都是宝贵的财富,都是赋予文章生命的血肉。借此机会,也想对从检路上给予关心和帮助的各位领导和朋友道声感谢!

Q3:近年来,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了20篇调研文章,其中,在《人民检察》、《检察研究参考》等高检院刊物发表9篇,14篇论文在全省、全市获奖,专题调研报告还得到省、市领导批示肯定。这么多作品和荣誉,哪一项最不容易?

史笑晓:所有原创的文章都很不容易,每一篇都是新的挑战,每一篇过程都很艰辛;但历经百转千回,结出果实时,还是很有获得感。其实,写作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文章发表的背后也有许多倾注心血的投稿石沉大海。几度迷茫,也曾彷徨。有时,想起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多陪伴年幼的孩子,多去看望从小把我带大的奶奶,感觉很愧疚。 但,可能还是缘于内心的热爱吧,工作十多年了,至今仍行走在理论调研这条路上。

Q4:参加工作以来,哪一次工作经历是您最难忘的?

史笑晓:最难忘的是我工作第二年办的一个小案子。2007年,我承办了一个夺取行进中自行车上的后座幼儿之贴身手镯的案件,案子虽小,但定性分歧很大。因幼儿系无行为能力人,嫌疑人趁监护人不注意取下手镯,是否定盗窃;幼儿无处分财物能力和反抗意识,能否定抢夺?对幼儿实施的轻微暴力也是令其无法反抗的暴力,抑或定抢劫?办案中纠结环绕,我条分缕析,形成内心确信,最终以抢夺罪提起公诉,得到了法院判决认可,被告人认罪服法,当庭还对我鞠了躬。业余,我将自己的思考过程打磨成文字,很意外,稿件被《人民检察》2007年第23期疑案精解栏目刊发。由此,顿感《人民检察》并非遥不可及,只要真情实感、扎根实践、深入探索,她能看到。也正因这个案子,我更加明白了公诉人的责任,缘起了对检察调研工作的信心和热爱。

Q5:在工作上,有没有哪一个人,或者哪一句话影响您至今?

史笑晓:有。是我在江干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时的两位师傅,一位是公诉科老科长周勇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对待每一项工作都是无与伦比的认真,令人感动;一位是我的前主诉沈爱国同志,他曾说过一句话:“有一天,当我们检察院的检徽焕发出夺目的光芒,站在全国先进检察院的行列,我可以自豪地说,其中有一道光芒就是我。”十多年过去了,这句话一直在我心里。

Q6:最近,您有什么新作要呈现给大家吗?接下来,您对自己在工作上的期望是什么?

史笑晓:最近,在陈检牵头下,开展“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