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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表扬!杭检1个团队1名检察官登上这份荣耀榜单
时间:2021-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杭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和临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飞兰光荣上榜!

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公益诉讼检察

杭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是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队伍,部门成员均为中共党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35岁以下年轻干部占比一半。三年来,曾荣获浙江省“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成绩突出集体、杭州市委市政府2013-2020年美丽杭州建设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办理或指导办理的20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精品案例。

  一、坚持司法为民,忠诚履职守护美好生活

  以公益为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提高公益诉讼执法办案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一是护航生态美让天更蓝水更清。在全市集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守护美丽河湖、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监督。通过39件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200余处扬尘违法问题,推动市建委等十部门出台史上最严“控尘十条”,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被高检院作为典型案例刊发推广。指导余杭区检察院对“4.14”余杭百丈溪环境污染案16名被告人、20名民事侵权主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206元,被《人民日报》誉为“检察机关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的典型案例”。

  二是落实“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加大震慑力度。在全市组织网络餐饮、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发出市场监管诉前检察建议72件,督促整改违法餐饮商户500余家、违规农贸市场95家。指导办理的余杭区农贸市场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

  三是优化人文环境呵护群众朴素情感。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在杭州某烈士陵园着仿纳粹军服拍照行为,准确界定行为性质,办理浙江省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人民日报》等二十余家中央、省级媒体专题报道。指导办理全国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的侵害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载入大型纪录片《中国司法》,被最高法评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件。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在全市范围内针对盲道、无障碍电梯、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图书馆无障碍信息等8类以上110余处无障碍环境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并有效推动综合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高检院、中残联、省委等各级领导给予充分肯定,系全国范围内检察机关系统化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首次探索与实践,并受邀参加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大会成果展示与推广,获得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四是融入现代理念助推乡村振兴。针对乡镇街道限高限宽设施设置不规范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全面排查8个区县38个乡镇街道,督促整治124处限高设施,打通生命安全“最后一公里”,并推动省检察院部署全省性专项行动,发现10个市179个乡镇街道存在限高杆安全隐患。为实现精准监督,六部会同基层院多次组织论证研讨,创新性提出智能限高架改造方案并经试点后成功投入运行,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坚持多赢共赢,担当作为推进全域治理

  检察公益诉讼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制度设计,面对新时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新形势新要求,六部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既办好公益诉讼案件,又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推进全域治理。

  一是标本兼治,促进源头治理。在个案基础上,总结类案规律,剖析管理漏洞和治理症结,提出对策建议。如办理无障碍环境系列案件后,形成《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履职情况分析》一文,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推动省域治理现代化。

  二是建章立制,促进常态治理。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机制建设,如联合市大气办、市扬尘办出台加强扬尘管控“十二条意见”,联合市无障碍办出台服务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十一条意见”,推进扬尘治理、无障碍环境治理常态长效。

  三是完善法律,促进依法治理。立足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实践,提出完善立法赋予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法定职责、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刚性和精准度等多项立法建议,在《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修订中得到吸收,并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高检院、中残联高度重视,为推动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双向入法贡献杭检力量。

  三、坚持创新驱动,勇于探索培育特色品牌

  主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打造杭州检察公益诉讼“互联网+”新模式,被杭州市委列为重点改革任务,相关经验获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刊发、省院发文推广、贾宇检察长批示肯定。

  一是探索互联网公益诉讼“法律支撑点”。在全省率先推动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探索互联网侵害公益、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提供制度保障。立足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的区位优势,在互联网消费、英烈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率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多维度守护网络空间。发布全国首份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设立公益诉讼研究中心、长三角检察公益诉讼创新联盟,深入研究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规则,构建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杭标规范”。

  二是探索互联网公益诉讼“办案智能网”。强化技术融合,研发支付宝公益诉讼举报小程序,突破线索来源瓶颈。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分布式存储的技术特性,研发“检察区块链取证设备”,破解互联网取证固证难题,制定《关于公益诉讼应用区块链取证的实施意见》,获全省推广。运用云科技诉讼方式,提升出庭起诉效率。推进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建设,搭建“公益诉讼E平台”,线索收集、诉前磋商、诉讼调解、文书送达、圆桌会议等全链条在线运行,实现案件办理“一次不用跑”。

获奖感言

  这份荣誉来之不易,是高检院、省院对杭州检察公益诉讼的肯定和鼓励,是市院领导对六部工作的关心和关爱,是第六检察部每一份子辛勤耕耘的收获。

  “任重而道远,千钧惟担当。”昨日之荣誉,也是明日之责任。新起点,第六检察部将继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在案件中坚守公平正义,在履职中传递为民温度,为“重要窗口”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

行政检察

临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飞兰

  黄飞兰,现任临安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她先后从事侦查监督、控告申诉、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等业务工作,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她带领的行政检察部门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她个人荣立三等功两次,并获评“杭州市民事行政办案能手”称号。

  一、践行司法为民,有效息诉解纷,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消融剂”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她认真学习高检院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具体部署安排,成功化解涉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征收、行政赔偿等行政争议案件6件,所办案件因成效显著,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获高检院刊发推广、《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一是认真履职护民生。如在钟某某与区公安分局行政赔偿申诉案中,她了解到钟某某是一位年近八旬的退休军人,将近十余年的信访亦让其生活困窘,以心换心,她用司法救助积极传递法治温度,纾解民困。在廖某某申诉案中,她注意到廖某某背负大量债务,生活窘迫,在促成争议化解的同时,为解决其失去经营权后的生计问题,又向管理局提出将廖某某聘用为护林员的建议,切实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

  二是多元解纷显实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中,她敢于担当、勇挑重担,成功化解多元类型的行政争议案件,包括:生效行政裁判监督钟某某行政赔偿申诉案、“驳回之诉”廖某某行政补偿申诉案、“遗落之诉”郝某某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申请案以及“潜在之诉”临安某公司申请行政复议,通过办理多元化案件,多维度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二、深化类案监督,有效防堵漏洞,当好综合治理的“助推器”

  行政检察既要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又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面对新时代做实行政检察的新形势新挑战,她坚持“一手托两家”,以类案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促进行业治理系统治理。攻坚破难,突出重点。经过深入调研,她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作为重点突破。她全面梳理了三年来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所有行政裁定,对所有裁定涉及的罚款履行情况进行排查,对查明未缴纳罚款的案件逐一向法院调卷审查,对其中发现的作出执行裁定后未及时执行的案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三、健全工作机制,有效规范执法,画好合作共赢的“同心圆”

  为推动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她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坚持以最大的信念和热情凝聚工作合力。

  一是推动建章立制,搭建合作共赢平台。为了拓展行政争议化解范围,她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联合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敦促调解、滥诉甄别规制、调解责任豁免、以司法救助化解争议等工作机制。为了加强诉源治理、止诉于未萌,及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她与区司法局共商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推动检法司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内容、程序、方法、效力等方面无缝衔接,凝聚行政争议化解最大合力。

  二是推动规范执法,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中,黄飞兰不拘泥于具体个案办理的层面,努力查找规章不健全、程序有漏洞、执法不规范等体制机制问题,并通过检察建议、联席会议、口头沟通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提出建议,完善机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获奖感言

  “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对我来说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这份荣誉的获得离不开单位的培养、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支持,这份荣誉既是对我8年来行政检察工作的莫大肯定,更是对我今后从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鞭策;这份荣誉不仅仅是我个人的,它属于我们整个行政检察办案团队。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我将一如既往坚守岗位,争做新时代行政检察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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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表扬!杭检1个团队1名检察官登上这份荣耀榜单

时间:2021-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杭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和临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飞兰光荣上榜!

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公益诉讼检察

杭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是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队伍,部门成员均为中共党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35岁以下年轻干部占比一半。三年来,曾荣获浙江省“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成绩突出集体、杭州市委市政府2013-2020年美丽杭州建设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办理或指导办理的20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精品案例。

  一、坚持司法为民,忠诚履职守护美好生活

  以公益为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提高公益诉讼执法办案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一是护航生态美让天更蓝水更清。在全市集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守护美丽河湖、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监督。通过39件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200余处扬尘违法问题,推动市建委等十部门出台史上最严“控尘十条”,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被高检院作为典型案例刊发推广。指导余杭区检察院对“4.14”余杭百丈溪环境污染案16名被告人、20名民事侵权主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206元,被《人民日报》誉为“检察机关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的典型案例”。

  二是落实“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加大震慑力度。在全市组织网络餐饮、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发出市场监管诉前检察建议72件,督促整改违法餐饮商户500余家、违规农贸市场95家。指导办理的余杭区农贸市场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

  三是优化人文环境呵护群众朴素情感。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在杭州某烈士陵园着仿纳粹军服拍照行为,准确界定行为性质,办理浙江省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人民日报》等二十余家中央、省级媒体专题报道。指导办理全国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的侵害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载入大型纪录片《中国司法》,被最高法评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件。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在全市范围内针对盲道、无障碍电梯、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图书馆无障碍信息等8类以上110余处无障碍环境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并有效推动综合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高检院、中残联、省委等各级领导给予充分肯定,系全国范围内检察机关系统化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首次探索与实践,并受邀参加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大会成果展示与推广,获得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四是融入现代理念助推乡村振兴。针对乡镇街道限高限宽设施设置不规范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全面排查8个区县38个乡镇街道,督促整治124处限高设施,打通生命安全“最后一公里”,并推动省检察院部署全省性专项行动,发现10个市179个乡镇街道存在限高杆安全隐患。为实现精准监督,六部会同基层院多次组织论证研讨,创新性提出智能限高架改造方案并经试点后成功投入运行,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坚持多赢共赢,担当作为推进全域治理

  检察公益诉讼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制度设计,面对新时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新形势新要求,六部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既办好公益诉讼案件,又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推进全域治理。

  一是标本兼治,促进源头治理。在个案基础上,总结类案规律,剖析管理漏洞和治理症结,提出对策建议。如办理无障碍环境系列案件后,形成《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履职情况分析》一文,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推动省域治理现代化。

  二是建章立制,促进常态治理。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机制建设,如联合市大气办、市扬尘办出台加强扬尘管控“十二条意见”,联合市无障碍办出台服务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十一条意见”,推进扬尘治理、无障碍环境治理常态长效。

  三是完善法律,促进依法治理。立足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实践,提出完善立法赋予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法定职责、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刚性和精准度等多项立法建议,在《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修订中得到吸收,并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高检院、中残联高度重视,为推动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双向入法贡献杭检力量。

  三、坚持创新驱动,勇于探索培育特色品牌

  主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打造杭州检察公益诉讼“互联网+”新模式,被杭州市委列为重点改革任务,相关经验获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刊发、省院发文推广、贾宇检察长批示肯定。

  一是探索互联网公益诉讼“法律支撑点”。在全省率先推动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探索互联网侵害公益、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提供制度保障。立足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的区位优势,在互联网消费、英烈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率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多维度守护网络空间。发布全国首份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设立公益诉讼研究中心、长三角检察公益诉讼创新联盟,深入研究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规则,构建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杭标规范”。

  二是探索互联网公益诉讼“办案智能网”。强化技术融合,研发支付宝公益诉讼举报小程序,突破线索来源瓶颈。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分布式存储的技术特性,研发“检察区块链取证设备”,破解互联网取证固证难题,制定《关于公益诉讼应用区块链取证的实施意见》,获全省推广。运用云科技诉讼方式,提升出庭起诉效率。推进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建设,搭建“公益诉讼E平台”,线索收集、诉前磋商、诉讼调解、文书送达、圆桌会议等全链条在线运行,实现案件办理“一次不用跑”。

获奖感言

  这份荣誉来之不易,是高检院、省院对杭州检察公益诉讼的肯定和鼓励,是市院领导对六部工作的关心和关爱,是第六检察部每一份子辛勤耕耘的收获。

  “任重而道远,千钧惟担当。”昨日之荣誉,也是明日之责任。新起点,第六检察部将继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在案件中坚守公平正义,在履职中传递为民温度,为“重要窗口”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

行政检察

临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飞兰

  黄飞兰,现任临安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她先后从事侦查监督、控告申诉、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等业务工作,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她带领的行政检察部门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她个人荣立三等功两次,并获评“杭州市民事行政办案能手”称号。

  一、践行司法为民,有效息诉解纷,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消融剂”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她认真学习高检院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具体部署安排,成功化解涉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征收、行政赔偿等行政争议案件6件,所办案件因成效显著,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获高检院刊发推广、《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一是认真履职护民生。如在钟某某与区公安分局行政赔偿申诉案中,她了解到钟某某是一位年近八旬的退休军人,将近十余年的信访亦让其生活困窘,以心换心,她用司法救助积极传递法治温度,纾解民困。在廖某某申诉案中,她注意到廖某某背负大量债务,生活窘迫,在促成争议化解的同时,为解决其失去经营权后的生计问题,又向管理局提出将廖某某聘用为护林员的建议,切实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

  二是多元解纷显实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中,她敢于担当、勇挑重担,成功化解多元类型的行政争议案件,包括:生效行政裁判监督钟某某行政赔偿申诉案、“驳回之诉”廖某某行政补偿申诉案、“遗落之诉”郝某某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申请案以及“潜在之诉”临安某公司申请行政复议,通过办理多元化案件,多维度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二、深化类案监督,有效防堵漏洞,当好综合治理的“助推器”

  行政检察既要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又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面对新时代做实行政检察的新形势新挑战,她坚持“一手托两家”,以类案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促进行业治理系统治理。攻坚破难,突出重点。经过深入调研,她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作为重点突破。她全面梳理了三年来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所有行政裁定,对所有裁定涉及的罚款履行情况进行排查,对查明未缴纳罚款的案件逐一向法院调卷审查,对其中发现的作出执行裁定后未及时执行的案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三、健全工作机制,有效规范执法,画好合作共赢的“同心圆”

  为推动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她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坚持以最大的信念和热情凝聚工作合力。

  一是推动建章立制,搭建合作共赢平台。为了拓展行政争议化解范围,她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联合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敦促调解、滥诉甄别规制、调解责任豁免、以司法救助化解争议等工作机制。为了加强诉源治理、止诉于未萌,及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她与区司法局共商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推动检法司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内容、程序、方法、效力等方面无缝衔接,凝聚行政争议化解最大合力。

  二是推动规范执法,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中,黄飞兰不拘泥于具体个案办理的层面,努力查找规章不健全、程序有漏洞、执法不规范等体制机制问题,并通过检察建议、联席会议、口头沟通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提出建议,完善机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获奖感言

  “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对我来说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这份荣誉的获得离不开单位的培养、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支持,这份荣誉既是对我8年来行政检察工作的莫大肯定,更是对我今后从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鞭策;这份荣誉不仅仅是我个人的,它属于我们整个行政检察办案团队。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我将一如既往坚守岗位,争做新时代行政检察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