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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巧丽:我的初“心”故事
时间:2023-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阅读:

一袭“检察蓝”,是矢志如初的法治信念,是公平正义的信仰航标;一颗赤子心,以怀抱星辰大海的热忱,去诠释果敢无畏的检察担当。风雨兼程中守护公正,草蛇灰线里探究真相,倾心写人生,岁月吐芳华。为展示杭检风采,讲述杭检故事,特推出“钱塘检事”专栏,选登优秀工作札记,分享检路历程。

今天推送淳安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方巧丽的《我的初“心”故事》,去做“工作中的有心人”。


淳安县人民检察院 方巧丽


我的初“心”故事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蓦然回首,走出校园,回到家乡,下沉基层,竟已过去三载。从基层驻村锻炼到回归检察工作,从操心村里的家长里短到倾听当事人的叨叨絮语,我始终怀揣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把群众的笑容当做我初心故事中最美丽的注脚。

做群众的贴心人

作为一名选调生,我的初心故事从驻村锻炼开始提笔书写。在村里的两年时间,我采过茶、插过秧、割过稻、调解过纠纷,给村里的党员上过党课,也曾挨家挨户上门动员村民进行新冠疫苗接种。与基层群众打交道,需要用心、走心、贴心,只有如此,才能在为群众办好事的同时取得他们发自内心的认可。这是我在基层锻炼时期最深刻的体会。

有一次,我偶然得知一个公益摄影组织在淳安县内开展为农村老人免费拍摄婚纱照的活动,我想起来之前听说村里好多老人家没拍过婚纱照,立马联系给村里报了名。到了拍照那天,很多老人家换上了新衣服,抹顺了头发,早早就来到村委楼下等了。看着老人家们一个个精神矍铄、笑脸盈盈的样子,我心想这次算是为村里的老人做了件事。

然而到了正式拍照的环节,却出现了一支小插曲。一位八十多岁拄着拐杖的老爷爷听到可以免费拍照的消息,就特地赶过来拍遗像。我一问,才发现在场有好几位老人都是冲着拍遗像来的。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我马上与公益摄影志愿者反馈,询问是否可以为老人拍摄遗像。他们第一反应是拒绝的,说这不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

我一时陷入了两难,拍摄遗照确实与拍摄婚纱照的主题不符,但总不能让这些走路都不太稳当的老人家白跑一趟吧。纠结过后,我对村干部说,咱们先把老人扶上楼休息吧,我再去沟通一下。后来,志愿者们看到现场穿戴整齐、满怀期待的老人,最终还是同意给现场有需求的老人拍了遗照。

拍遗照的小插曲算是过去了,但在后续拍摄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波折。拍摄婚纱照需要换上志愿者提供的礼服,但是现场的老人都觉得不好意思,不肯换上礼服,只能暂停拍摄。

我与志愿者沟通,能否让老人们穿上自己的服装拍摄。志愿者面露难色,说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为中老年夫妻圆梦婚纱照,他们自己也有收集相关素材的任务。我只能试着做做村民们的思想工作了。我一边向在场的村民解释,一边寻找愿意尝试穿礼服拍摄的人。

幸好,在我与村干部的一同劝说下,一位大娘开口了:“大家看小方多为我们考虑,知道很多人没拍过婚纱照,就想办法帮我们弥补这个遗憾,这是好事呀,怎么能因为怕丢脸,让这好事黄了呢?我愿意带头穿上礼服拍照!”

有了她的带头,其他老人也纷纷表示愿意尝试。经过一个下午的忙碌,到场的老人家都完成了婚纱照的拍摄。看着老人家们拍完照脸上自然流露的灿烂笑容,我心里也乐开了花。

做当事人的知心人

结束为期两年的基层锻炼后,我回到了检察院的工作岗位。我所在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像在村里一样需要和社会公众打交道,同样需要我秉持着一份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初心去做好新工作、迎接新挑战。


在我接待的一起申请监督案中,申请人是一位七十多岁的大爷,此前他的老伴瞒着他把两人名下一套房产拿去抵押借贷,结果被人“套路”,房子拿不回来了,法院也不支持确认这份私下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

说起这事,大爷情绪十分激动,不断向我们倒苦水——明明是借款,却莫名其妙把房子抵押了,变成了“购房款”,自己蒙在鼓里没签字不说,不但借来的钱远低于房屋市场价值、没有足额支付,甚至还要缴纳高额的利息,这不是套路贷嘛!

听了大爷的陈述,我们首先安抚了他的情绪,并表示将依法彻查,尽力还原事实真相,如发现借款人存在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情形,将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听了我们的话,大爷情绪稳定了下来,积极配合我们开展调查。

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卷宗、调取当事人资金流水等调查方式,我们掌握了借款人隐瞒当事人签字借款、通过第三方收取当事人高额利息、低价出售房屋套现等线索。经分析研判,我们认为其行为涉嫌诈骗,遂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列出详尽的侦查重点清单,主动引导公安侦查。

经法院审理判决,借款人诈骗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1万元,并责令退赔当事人损失房款。法院判决后,大爷紧锁已久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连连向我们表示感谢。

时隔九年,通过我们的工作,帮助当事人追回被诈骗的房款,为他感到高兴的同时,我内心也充满了获得感,并真切地感受到了“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的道理。

做工作中的有心人

处处留心皆学问。做个有心人,定会有收获。

在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一起涉及房屋征迁安置的行政争议化解案件时,我和同事多次下村入户开展调查。在与申请人的沟通中,我了解到,申请人对于原审判决不服的根源出自对当地政府拆迁安置选址不满意。申请人还提出,工程土方堆积致使其房屋倒塌,其屋内未搬出的物品理应获得赔偿。

经与当地镇政府对接,我了解到该项拆迁引发了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四户居民持续信访、诉讼,长期未能息诉罢访。我们分析研判认为,申请人的诉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以围绕其对拆迁安置选址不满意这一痛点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我们与镇政府工作人员一同多次上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释法、说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其争取应得补助。经协调,镇政府同意为申请人在规划范围内另外选址作为宅基地,申请人也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持续五六年的争议落下了帷幕。

无心插柳柳成荫,在工作中做个有心人,有时候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在上级院的一次约稿中,恰巧有我较为熟悉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主题,于是我抱着学习锻炼的心态进行了精心准备。我回顾了过往参与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了系统的思考总结,同时结合驻村锻炼期间学习的矛盾纠纷调处方法,撰写了《以“枫桥经验”为样本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文上报。

我本来并没有期待这篇文章能登上多大的平台,未曾想,经过上级院的推荐,该文最终被《检察日报》刊发。对于这个意外之喜,我在开心之余,也更加坚信:做工作中的有心人,付出终会有回报!

前途漫漫亦灿灿。我的检察之路才刚刚开始,我将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协助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实践中加快成长,一笔一划书写好我的初心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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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巧丽:我的初“心”故事

时间:2023-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一袭“检察蓝”,是矢志如初的法治信念,是公平正义的信仰航标;一颗赤子心,以怀抱星辰大海的热忱,去诠释果敢无畏的检察担当。风雨兼程中守护公正,草蛇灰线里探究真相,倾心写人生,岁月吐芳华。为展示杭检风采,讲述杭检故事,特推出“钱塘检事”专栏,选登优秀工作札记,分享检路历程。

今天推送淳安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方巧丽的《我的初“心”故事》,去做“工作中的有心人”。


淳安县人民检察院 方巧丽


我的初“心”故事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蓦然回首,走出校园,回到家乡,下沉基层,竟已过去三载。从基层驻村锻炼到回归检察工作,从操心村里的家长里短到倾听当事人的叨叨絮语,我始终怀揣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把群众的笑容当做我初心故事中最美丽的注脚。

做群众的贴心人

作为一名选调生,我的初心故事从驻村锻炼开始提笔书写。在村里的两年时间,我采过茶、插过秧、割过稻、调解过纠纷,给村里的党员上过党课,也曾挨家挨户上门动员村民进行新冠疫苗接种。与基层群众打交道,需要用心、走心、贴心,只有如此,才能在为群众办好事的同时取得他们发自内心的认可。这是我在基层锻炼时期最深刻的体会。

有一次,我偶然得知一个公益摄影组织在淳安县内开展为农村老人免费拍摄婚纱照的活动,我想起来之前听说村里好多老人家没拍过婚纱照,立马联系给村里报了名。到了拍照那天,很多老人家换上了新衣服,抹顺了头发,早早就来到村委楼下等了。看着老人家们一个个精神矍铄、笑脸盈盈的样子,我心想这次算是为村里的老人做了件事。

然而到了正式拍照的环节,却出现了一支小插曲。一位八十多岁拄着拐杖的老爷爷听到可以免费拍照的消息,就特地赶过来拍遗像。我一问,才发现在场有好几位老人都是冲着拍遗像来的。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我马上与公益摄影志愿者反馈,询问是否可以为老人拍摄遗像。他们第一反应是拒绝的,说这不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

我一时陷入了两难,拍摄遗照确实与拍摄婚纱照的主题不符,但总不能让这些走路都不太稳当的老人家白跑一趟吧。纠结过后,我对村干部说,咱们先把老人扶上楼休息吧,我再去沟通一下。后来,志愿者们看到现场穿戴整齐、满怀期待的老人,最终还是同意给现场有需求的老人拍了遗照。

拍遗照的小插曲算是过去了,但在后续拍摄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波折。拍摄婚纱照需要换上志愿者提供的礼服,但是现场的老人都觉得不好意思,不肯换上礼服,只能暂停拍摄。

我与志愿者沟通,能否让老人们穿上自己的服装拍摄。志愿者面露难色,说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为中老年夫妻圆梦婚纱照,他们自己也有收集相关素材的任务。我只能试着做做村民们的思想工作了。我一边向在场的村民解释,一边寻找愿意尝试穿礼服拍摄的人。

幸好,在我与村干部的一同劝说下,一位大娘开口了:“大家看小方多为我们考虑,知道很多人没拍过婚纱照,就想办法帮我们弥补这个遗憾,这是好事呀,怎么能因为怕丢脸,让这好事黄了呢?我愿意带头穿上礼服拍照!”

有了她的带头,其他老人也纷纷表示愿意尝试。经过一个下午的忙碌,到场的老人家都完成了婚纱照的拍摄。看着老人家们拍完照脸上自然流露的灿烂笑容,我心里也乐开了花。

做当事人的知心人

结束为期两年的基层锻炼后,我回到了检察院的工作岗位。我所在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像在村里一样需要和社会公众打交道,同样需要我秉持着一份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初心去做好新工作、迎接新挑战。


在我接待的一起申请监督案中,申请人是一位七十多岁的大爷,此前他的老伴瞒着他把两人名下一套房产拿去抵押借贷,结果被人“套路”,房子拿不回来了,法院也不支持确认这份私下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

说起这事,大爷情绪十分激动,不断向我们倒苦水——明明是借款,却莫名其妙把房子抵押了,变成了“购房款”,自己蒙在鼓里没签字不说,不但借来的钱远低于房屋市场价值、没有足额支付,甚至还要缴纳高额的利息,这不是套路贷嘛!

听了大爷的陈述,我们首先安抚了他的情绪,并表示将依法彻查,尽力还原事实真相,如发现借款人存在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情形,将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听了我们的话,大爷情绪稳定了下来,积极配合我们开展调查。

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卷宗、调取当事人资金流水等调查方式,我们掌握了借款人隐瞒当事人签字借款、通过第三方收取当事人高额利息、低价出售房屋套现等线索。经分析研判,我们认为其行为涉嫌诈骗,遂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列出详尽的侦查重点清单,主动引导公安侦查。

经法院审理判决,借款人诈骗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1万元,并责令退赔当事人损失房款。法院判决后,大爷紧锁已久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连连向我们表示感谢。

时隔九年,通过我们的工作,帮助当事人追回被诈骗的房款,为他感到高兴的同时,我内心也充满了获得感,并真切地感受到了“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的道理。

做工作中的有心人

处处留心皆学问。做个有心人,定会有收获。

在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一起涉及房屋征迁安置的行政争议化解案件时,我和同事多次下村入户开展调查。在与申请人的沟通中,我了解到,申请人对于原审判决不服的根源出自对当地政府拆迁安置选址不满意。申请人还提出,工程土方堆积致使其房屋倒塌,其屋内未搬出的物品理应获得赔偿。

经与当地镇政府对接,我了解到该项拆迁引发了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四户居民持续信访、诉讼,长期未能息诉罢访。我们分析研判认为,申请人的诉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以围绕其对拆迁安置选址不满意这一痛点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我们与镇政府工作人员一同多次上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释法、说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其争取应得补助。经协调,镇政府同意为申请人在规划范围内另外选址作为宅基地,申请人也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持续五六年的争议落下了帷幕。

无心插柳柳成荫,在工作中做个有心人,有时候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在上级院的一次约稿中,恰巧有我较为熟悉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主题,于是我抱着学习锻炼的心态进行了精心准备。我回顾了过往参与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了系统的思考总结,同时结合驻村锻炼期间学习的矛盾纠纷调处方法,撰写了《以“枫桥经验”为样本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文上报。

我本来并没有期待这篇文章能登上多大的平台,未曾想,经过上级院的推荐,该文最终被《检察日报》刊发。对于这个意外之喜,我在开心之余,也更加坚信:做工作中的有心人,付出终会有回报!

前途漫漫亦灿灿。我的检察之路才刚刚开始,我将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协助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实践中加快成长,一笔一划书写好我的初心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