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3月27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叶伟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五年,法律监督部分职能转隶、新设和调整,逐步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格局。杭州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造杭州检察工作品牌,践行省会城市检察机关头雁担当,各项监督办案质效、综合工作业绩、创新品牌成效持续领跑全省。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国之大者”,践行检察机关政治责任,推进各项政治任务在检察环节落地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护航建党百年。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红色故事会、党员春训等活动,读党史悟初心;健全信访接待、矛盾化解等系列机制,严格落实庆祝建党100周年检察环节安保维稳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2017年至2021年(下同),共起诉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234人,起诉严重暴力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共33885人,与前五年(2012年至2016年,下同)相比增长36.17%。依法办理许国利故意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助力防范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853人,其中,网贷平台引发的非法集资犯罪845人,占全省近1/2,依法起诉“草根投资”等一批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的特大非法集资案。
履行政治责任,推进扫黑除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六清”行动部署要求,2018年以来,共起诉涉黑犯罪787人,涉恶犯罪2145人,涉“保护伞”犯罪18人。依法起诉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尚启庄等人网络恶势力案,长期盘踞下沙的董氏家族涉黑案,“红楼集团”朱宝良等人涉黑案。坚持对重大黑恶案件逐案指导、层层把关,守牢不拔高、不降格底线,制定黑恶案件办理证据指引,依法不批捕462人,不起诉38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守护政治生态,惩治贪污腐败。依法履行职务犯罪起诉职能,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619人,其中,审查起诉厅局级以上17人,依法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冯新柱受贿案,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受贿、滥用职权案,“红通人员”袁国方贪污案,金华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陶诚华受贿案。从严追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构建侦查人才库,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完善侦诉协同机制,共立案查办55人,在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践行政治使命,助推共同富裕。着眼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与黄山市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着眼助力“重要窗口”建设,出台《深化推进“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全力推动“重要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印发《关于深化法律监督工作助力“重要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检察机关服务“重要窗口”建设健全制度保障。着眼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细化方案,搭建创新项目“赛马”机制,与宁波市检察院建立协作制度,在检察环节唱好“双城记”,以高标准检察履职,助力杭州争当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
二、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方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践行检察机关职责使命,运用法治力量推进社会治理、维护公平正义。
众志成城投身疫情防控。从严从快办理涉疫刑事案件,共提前介入105件,批捕106人,提起公诉175人,依法提起全国首例保护公共卫生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向销售“假口罩”者,开出82万余元的惩罚性赔偿“罚单”,让趁疫情牟利者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付出经济代价。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市检察院连续出台检察环节加强疫情防控、维护困境儿童权益等系列规定,开展“三服务”基层结对帮扶,尽己之力,解难纾困。积极参与基层疫情防控,全市两级检察院响应支援基层防疫的号召,检察官走进街道、社区、企业、楼宇参与志愿服务,在疫情防控的大战大考中谱写杭州检察人的“战疫篇章”。
脚踏实地推进依法治市。将检察保障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市全局中,建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试点。将检察工作根植于人民群众“心坎”里,着眼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27人,设立千岛湖生态环保检察办公室,开展扬尘污染防治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市建委等十部门联合出台最严“控尘十条”。将检察故事传播进法治建设最基层。推动检察官下基层、进企业、入校园,“杭州检察”官方微信、微博连续两年分别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
精准施策参与城市治理。聚焦聚力“城市治理现代化”,围绕城市国际化、拥江发展、亚运会筹办等中心工作,完善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举措,制定参与市域治理“责任清单”,指导亚运场馆所在地检察院出台实施方案,系统保障场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基层社会治理。聚焦聚力诉源、访源、警源“三源治理”,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基层矛调中心,搭建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五年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0822件次,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代办、点名约访等机制,6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事例。既让群众来访最多跑一次,又努力让矛盾纠纷到检察为止。
合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疫情背景下经济承压,更需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起诉强迫交易、合同诈骗、挪用资金等涉企犯罪955人;对涉企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537人,不起诉583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一体履职,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八条意见》,依法保护“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夫山泉”等驰名商标,恒生电子、新化化工等知名企业商业秘密,全力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精心提供检企共建法治服务,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企之所盼、检之所向”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联合市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座谈会”,与企业共话“法治需求”、共商“护航方案”。
三、始终坚持人民检察宪法定位,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对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践行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定位,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贯彻中央《意见》精神,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深入领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市委及全市13个区、县(市)党委召开检察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汇报,帮助解决问题,为新时代杭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增添动力。
落实刑事司法政策,做优刑事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5429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425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8644人,提起公诉76144人,起诉人数前五位的罪名分别是盗窃罪、诈骗罪、危险驾驶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适用不捕不诉权,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15608人,不起诉16670人,不捕率约29%,不起诉率约18%;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对42832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达85%;创新运用“非羁码”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已对23911名非羁押人员使用“非羁码”进行动态监管,无一人出现脱管情况。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73件,监督撤案448件,纠正漏捕157人,追诉漏犯871人,提起刑事抗诉188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规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推进“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模式,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14019件,出庭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减刑、假释案件2331件。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做强民事检察。办好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守护群众切身利益。共审结民事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548件。其中,市检察院审查并提请抗诉的一起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申请监督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出台后,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第一案,中央主流媒体评价此案“一案胜一书”。办好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496件,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建立惩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联合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打击行动、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让打“假官司”者无所遁形。办好支持起诉案件,援助群众依法维权。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56件,原下城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帮助年逾六旬低保户老人以起诉方式争取赡养费,通过释法说理促成母子调解结案。
聚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做实行政检察。依法公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共审结行政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19件。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法院的支持下,介入、参与化解行政诉讼背后的矛盾争议,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14件;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相关工作意见,建立行政争议化解联动机制,共同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推进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持续开展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百日专项活动,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拆除非法建筑14000平方米。
立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共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20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61件。通过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多种形式,督促索赔环境损害赔偿、挽回国有财产损失等共计约1.8亿元,让破坏环境者为修复环境“买单”。推进专项监督,做好“公共利益的代表”。相继部署开展英烈名誉保护、红色资源保护、转供电国有财产保护、道路交通限高限宽设施等领域专项监督行动,积极稳妥拓展办案领域,让公益诉讼更实保护公益。打造工作品牌,守护“互联网上的公共利益”。作为全省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单位,搭建公益诉讼E平台,建设快速检测实验室,应用区块链取证设备,共办理互联网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78件,在全国率先提起涉及互联网的公共卫生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民事公益诉讼。争取协作支持,实现“在共识中形成合力”。市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搭建协作配合机制,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建立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检察机关守护公益健全制度保障。
四、始终坚持省会城市示范标杆,办好检察为民“四件实事”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省会城市检察机关责任担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狠下决心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公平正义可知可感。在案件总量大、疑难复杂案件多等形势下,坚守办案质量的生命线。五年来,共有5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32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名个人和3个集体因司法办案表现出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检察官和优秀办案团队。在社会转型发展、主要矛盾转变的背景下,守护群众身边的公平正义。五年来,提前介入、成功办理杭州本地发生的45件陈年命案,以案件质量证明“公平正义永不缺席”;侯雨秋正当防卫被不起诉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盛春平正当防卫被不起诉案写入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实际案例诠释“法不向不法让步”。
全心全意保障人民利益,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594人,集中开展冷鲜禽食品安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等民生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53件。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全国首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公益诉讼案,集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充分肯定。从严惩治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3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556人,附条件不起诉234人。办理的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1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首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吹哨人”机制,出台全国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成为修改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内容。
重点打造互联网检察品牌,助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案件10058人,犯罪人数逐年呈增长趋势,其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534人,占比达45%。在办案中,组建网络信息犯罪专业办案团队,与互联网企业、在杭高校搭建互联网检察教学基地、网络犯罪研究中心。集办案、研究、培训为一体的互联网检察“杭州模式”,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与推广。互联网时代,公民人格权更需法律保护,成功办理的“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自诉转公诉案件,继入选2020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后,又被评为全国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创新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合力共筑数字法治系统工程。积极融入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化改革潮流,市检察院制定智慧检务建设三年实施规划,搭建检察信息情报中心,统筹推进两级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立足全省试点,推进数字法治建设。依托杭州作为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的全省试点,在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制定分工方案、研发应用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全力推进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立足创新研发,推进数字赋能社会治理。推广非羁码、法治地图、禁业码等应用场景,数字化分析非羁押人员轨迹、刑事案件案发布局特点、特定行业从业人员前科等情况,依托数据集成展示保障基层治理。市检察院入选国家区块链特色领域“区块链+检察”试点,数智检察监督平台、禁业码被评为全省数字检察创新应用创意设计十佳方案。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总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杭检铁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党史学习教育,重温“红色家书”,组织政治轮训,开展寻找“最美检察人”活动。中央政法委“双百政法英模”、浙江省“最美公务员”桑涛等优秀检察官的工作事迹深入人心,同为“双百政法英模”的蒋春尧同志奋战在一线、牺牲在一线,被追授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2021年度“最美浙江人·浙江骄傲”等称号。他们身上表现出的坚守忠诚奉献“底色”、引领专业精进“亮色”,砥砺我们不忘初心、承志前行。
发挥检察业务建设的中流支柱作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市检察院内设机构精简至17个;五年间,共遴选、任命员额检察官210人,员额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的格局在改革中焕发新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立足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的背景形势,妥善推进人员、编制和机构统筹布局与合理配置。建立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开展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日常调研、专案指导、督查落实,增强杭州检察工作整体合力,原江干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西湖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创新实案实训特色培训品牌,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理论研修等活动,共有18个集体和24名个人获国家级荣誉,77个集体和99名个人获省级荣誉。杭州检察队伍中各类人才、业务专家保有量在全省领先。
纪律作风建设在巩固中深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市委部署,深刻汲取周江勇案教训,严肃认真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检察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开展部门和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推动立行立改、抓源治本。全面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办案内部监督办法、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细则,用制度规范推动案件质量过硬、效果优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接受省检察院专项巡视和整改落实反馈,推进完善与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从严监督纠正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案件,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为辩护律师预约阅卷提供便利,尊重和支持律师履职,深化检律良性互动,推动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这既是宪法赋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法定义务,也是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承90年人民检察制度的优良传统。过去的五年,我们坚持“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认真办好市人大代表提出的15件书面建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积极配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民事法律监督等专项审议、检察官履职评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好市政协委员提案11件,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反馈整改情况。自觉推进检务公开,常态化发布各类典型案例,邀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620人次,让人民群众身临其境感受检察工作全过程,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公安、法院以及其他行政机关的理解、配合与协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还需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对标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发展定位,还需进一步夯实服务保障举措。三是对标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还需进一步紧盯薄弱环节,正风肃纪、反腐强检。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
总体思路和2022年的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及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四位一体”强检战略,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提质争先,全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城市范例,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窗口城市,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着力在“四个聚焦聚力、四个争先”上育新机、开新局:
一是聚焦聚力“亚运攻坚、共富示范”,在服务保障大局发展上提质争先。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主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和疫情防控部署,深入开展入驻县级矛调中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深化落实强制亲职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等机制,着力维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社会环境、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凝心聚力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出台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工作意见,落实“检助共富”系列举措,着力培育具有共富标识的创新成果,在争当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中发挥检察作用。齐心协力保障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举办,出台亚运保障“十条意见”,开展“护航亚运”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为“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聚焦聚力“全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在推进检察工作模式变革、方法变革、质效变革上突破争先。着眼数字化改革、“检察大数据战略”、数字法治建设的发展大局,依托杭州试点优势,全力推进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性变革。着眼“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的工作全局,认真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探索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模式,加强府检、监检、法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扎实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方法变革,做到能动履职、精准监督。着眼“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监督格局,紧扣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部署,深化完善“杭标规范”体系建设,出台加强业务质量建设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司法办案质量变革、法律监督效能变革,推动杭州检察各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走在前、做示范。
三是聚焦聚力“全面展示检察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在打造“四位一体”强检战略上砥砺争先。秉承多年来杭州检察创新积淀与品牌优势,主动将内涵式的检察创新推进模式,转变为外向型的检察创新成果,接续打造政治建检、公正铸检、法治立检、品质兴检的“四位一体”强检战略。发扬检察文化建设基础性优势,以文化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逐步形成政治建检、党建统领的工作格局。发扬惩治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的先发优势,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出发,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逐步形成公正铸检、民心向检的履职氛围。发扬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品牌优势,创新更多、更实的履职方法和途径,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更优效果,逐步形成法治立检、推动治理的思维方式。发扬精品案件办理的方法优势,在法律监督工作各方面,深化求极致的品质检察思维,努力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四是聚焦聚力“五个过硬”政法队伍建设要求,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杭检铁军上奋勇争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综合运用政治轮训、基层巡察、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注重运用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完善法律监督内外部机制,推进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化轮岗交流、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模式,坚持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培养专业精神、专业能力。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加强检校、检企交流,让人民群众更好地走进检察、参与检察,让杭州检察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努力奋斗,接续前行,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共同谱写“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的壮丽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3月27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叶伟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五年,法律监督部分职能转隶、新设和调整,逐步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格局。杭州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造杭州检察工作品牌,践行省会城市检察机关头雁担当,各项监督办案质效、综合工作业绩、创新品牌成效持续领跑全省。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国之大者”,践行检察机关政治责任,推进各项政治任务在检察环节落地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护航建党百年。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红色故事会、党员春训等活动,读党史悟初心;健全信访接待、矛盾化解等系列机制,严格落实庆祝建党100周年检察环节安保维稳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2017年至2021年(下同),共起诉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234人,起诉严重暴力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共33885人,与前五年(2012年至2016年,下同)相比增长36.17%。依法办理许国利故意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助力防范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853人,其中,网贷平台引发的非法集资犯罪845人,占全省近1/2,依法起诉“草根投资”等一批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的特大非法集资案。
履行政治责任,推进扫黑除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六清”行动部署要求,2018年以来,共起诉涉黑犯罪787人,涉恶犯罪2145人,涉“保护伞”犯罪18人。依法起诉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尚启庄等人网络恶势力案,长期盘踞下沙的董氏家族涉黑案,“红楼集团”朱宝良等人涉黑案。坚持对重大黑恶案件逐案指导、层层把关,守牢不拔高、不降格底线,制定黑恶案件办理证据指引,依法不批捕462人,不起诉38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守护政治生态,惩治贪污腐败。依法履行职务犯罪起诉职能,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619人,其中,审查起诉厅局级以上17人,依法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冯新柱受贿案,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受贿、滥用职权案,“红通人员”袁国方贪污案,金华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陶诚华受贿案。从严追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构建侦查人才库,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完善侦诉协同机制,共立案查办55人,在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践行政治使命,助推共同富裕。着眼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与黄山市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着眼助力“重要窗口”建设,出台《深化推进“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全力推动“重要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印发《关于深化法律监督工作助力“重要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检察机关服务“重要窗口”建设健全制度保障。着眼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细化方案,搭建创新项目“赛马”机制,与宁波市检察院建立协作制度,在检察环节唱好“双城记”,以高标准检察履职,助力杭州争当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
二、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方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践行检察机关职责使命,运用法治力量推进社会治理、维护公平正义。
众志成城投身疫情防控。从严从快办理涉疫刑事案件,共提前介入105件,批捕106人,提起公诉175人,依法提起全国首例保护公共卫生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向销售“假口罩”者,开出82万余元的惩罚性赔偿“罚单”,让趁疫情牟利者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付出经济代价。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市检察院连续出台检察环节加强疫情防控、维护困境儿童权益等系列规定,开展“三服务”基层结对帮扶,尽己之力,解难纾困。积极参与基层疫情防控,全市两级检察院响应支援基层防疫的号召,检察官走进街道、社区、企业、楼宇参与志愿服务,在疫情防控的大战大考中谱写杭州检察人的“战疫篇章”。
脚踏实地推进依法治市。将检察保障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市全局中,建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试点。将检察工作根植于人民群众“心坎”里,着眼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27人,设立千岛湖生态环保检察办公室,开展扬尘污染防治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市建委等十部门联合出台最严“控尘十条”。将检察故事传播进法治建设最基层。推动检察官下基层、进企业、入校园,“杭州检察”官方微信、微博连续两年分别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
精准施策参与城市治理。聚焦聚力“城市治理现代化”,围绕城市国际化、拥江发展、亚运会筹办等中心工作,完善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举措,制定参与市域治理“责任清单”,指导亚运场馆所在地检察院出台实施方案,系统保障场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基层社会治理。聚焦聚力诉源、访源、警源“三源治理”,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基层矛调中心,搭建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五年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0822件次,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代办、点名约访等机制,6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事例。既让群众来访最多跑一次,又努力让矛盾纠纷到检察为止。
合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疫情背景下经济承压,更需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起诉强迫交易、合同诈骗、挪用资金等涉企犯罪955人;对涉企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537人,不起诉583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一体履职,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八条意见》,依法保护“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夫山泉”等驰名商标,恒生电子、新化化工等知名企业商业秘密,全力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精心提供检企共建法治服务,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企之所盼、检之所向”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联合市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座谈会”,与企业共话“法治需求”、共商“护航方案”。
三、始终坚持人民检察宪法定位,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对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践行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定位,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贯彻中央《意见》精神,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深入领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市委及全市13个区、县(市)党委召开检察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汇报,帮助解决问题,为新时代杭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增添动力。
落实刑事司法政策,做优刑事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5429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425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8644人,提起公诉76144人,起诉人数前五位的罪名分别是盗窃罪、诈骗罪、危险驾驶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适用不捕不诉权,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15608人,不起诉16670人,不捕率约29%,不起诉率约18%;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对42832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达85%;创新运用“非羁码”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已对23911名非羁押人员使用“非羁码”进行动态监管,无一人出现脱管情况。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73件,监督撤案448件,纠正漏捕157人,追诉漏犯871人,提起刑事抗诉188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规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推进“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模式,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14019件,出庭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减刑、假释案件2331件。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做强民事检察。办好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守护群众切身利益。共审结民事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548件。其中,市检察院审查并提请抗诉的一起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申请监督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出台后,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第一案,中央主流媒体评价此案“一案胜一书”。办好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496件,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建立惩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联合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打击行动、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让打“假官司”者无所遁形。办好支持起诉案件,援助群众依法维权。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56件,原下城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帮助年逾六旬低保户老人以起诉方式争取赡养费,通过释法说理促成母子调解结案。
聚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做实行政检察。依法公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共审结行政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19件。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法院的支持下,介入、参与化解行政诉讼背后的矛盾争议,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14件;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相关工作意见,建立行政争议化解联动机制,共同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推进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持续开展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百日专项活动,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拆除非法建筑14000平方米。
立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共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20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61件。通过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多种形式,督促索赔环境损害赔偿、挽回国有财产损失等共计约1.8亿元,让破坏环境者为修复环境“买单”。推进专项监督,做好“公共利益的代表”。相继部署开展英烈名誉保护、红色资源保护、转供电国有财产保护、道路交通限高限宽设施等领域专项监督行动,积极稳妥拓展办案领域,让公益诉讼更实保护公益。打造工作品牌,守护“互联网上的公共利益”。作为全省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单位,搭建公益诉讼E平台,建设快速检测实验室,应用区块链取证设备,共办理互联网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78件,在全国率先提起涉及互联网的公共卫生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民事公益诉讼。争取协作支持,实现“在共识中形成合力”。市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搭建协作配合机制,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建立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检察机关守护公益健全制度保障。
四、始终坚持省会城市示范标杆,办好检察为民“四件实事”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省会城市检察机关责任担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狠下决心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公平正义可知可感。在案件总量大、疑难复杂案件多等形势下,坚守办案质量的生命线。五年来,共有5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32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名个人和3个集体因司法办案表现出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检察官和优秀办案团队。在社会转型发展、主要矛盾转变的背景下,守护群众身边的公平正义。五年来,提前介入、成功办理杭州本地发生的45件陈年命案,以案件质量证明“公平正义永不缺席”;侯雨秋正当防卫被不起诉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盛春平正当防卫被不起诉案写入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实际案例诠释“法不向不法让步”。
全心全意保障人民利益,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594人,集中开展冷鲜禽食品安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等民生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53件。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全国首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公益诉讼案,集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充分肯定。从严惩治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3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556人,附条件不起诉234人。办理的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1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首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吹哨人”机制,出台全国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成为修改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内容。
重点打造互联网检察品牌,助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案件10058人,犯罪人数逐年呈增长趋势,其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534人,占比达45%。在办案中,组建网络信息犯罪专业办案团队,与互联网企业、在杭高校搭建互联网检察教学基地、网络犯罪研究中心。集办案、研究、培训为一体的互联网检察“杭州模式”,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与推广。互联网时代,公民人格权更需法律保护,成功办理的“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自诉转公诉案件,继入选2020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后,又被评为全国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创新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合力共筑数字法治系统工程。积极融入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化改革潮流,市检察院制定智慧检务建设三年实施规划,搭建检察信息情报中心,统筹推进两级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立足全省试点,推进数字法治建设。依托杭州作为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的全省试点,在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制定分工方案、研发应用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全力推进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立足创新研发,推进数字赋能社会治理。推广非羁码、法治地图、禁业码等应用场景,数字化分析非羁押人员轨迹、刑事案件案发布局特点、特定行业从业人员前科等情况,依托数据集成展示保障基层治理。市检察院入选国家区块链特色领域“区块链+检察”试点,数智检察监督平台、禁业码被评为全省数字检察创新应用创意设计十佳方案。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总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杭检铁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党史学习教育,重温“红色家书”,组织政治轮训,开展寻找“最美检察人”活动。中央政法委“双百政法英模”、浙江省“最美公务员”桑涛等优秀检察官的工作事迹深入人心,同为“双百政法英模”的蒋春尧同志奋战在一线、牺牲在一线,被追授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2021年度“最美浙江人·浙江骄傲”等称号。他们身上表现出的坚守忠诚奉献“底色”、引领专业精进“亮色”,砥砺我们不忘初心、承志前行。
发挥检察业务建设的中流支柱作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市检察院内设机构精简至17个;五年间,共遴选、任命员额检察官210人,员额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的格局在改革中焕发新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立足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的背景形势,妥善推进人员、编制和机构统筹布局与合理配置。建立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开展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日常调研、专案指导、督查落实,增强杭州检察工作整体合力,原江干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西湖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创新实案实训特色培训品牌,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理论研修等活动,共有18个集体和24名个人获国家级荣誉,77个集体和99名个人获省级荣誉。杭州检察队伍中各类人才、业务专家保有量在全省领先。
纪律作风建设在巩固中深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市委部署,深刻汲取周江勇案教训,严肃认真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检察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开展部门和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推动立行立改、抓源治本。全面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办案内部监督办法、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细则,用制度规范推动案件质量过硬、效果优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接受省检察院专项巡视和整改落实反馈,推进完善与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从严监督纠正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案件,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为辩护律师预约阅卷提供便利,尊重和支持律师履职,深化检律良性互动,推动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这既是宪法赋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法定义务,也是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承90年人民检察制度的优良传统。过去的五年,我们坚持“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认真办好市人大代表提出的15件书面建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积极配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民事法律监督等专项审议、检察官履职评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好市政协委员提案11件,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反馈整改情况。自觉推进检务公开,常态化发布各类典型案例,邀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620人次,让人民群众身临其境感受检察工作全过程,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公安、法院以及其他行政机关的理解、配合与协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还需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对标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发展定位,还需进一步夯实服务保障举措。三是对标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还需进一步紧盯薄弱环节,正风肃纪、反腐强检。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
总体思路和2022年的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及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四位一体”强检战略,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提质争先,全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城市范例,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窗口城市,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着力在“四个聚焦聚力、四个争先”上育新机、开新局:
一是聚焦聚力“亚运攻坚、共富示范”,在服务保障大局发展上提质争先。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主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和疫情防控部署,深入开展入驻县级矛调中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深化落实强制亲职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等机制,着力维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社会环境、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凝心聚力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出台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工作意见,落实“检助共富”系列举措,着力培育具有共富标识的创新成果,在争当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中发挥检察作用。齐心协力保障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举办,出台亚运保障“十条意见”,开展“护航亚运”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为“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聚焦聚力“全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在推进检察工作模式变革、方法变革、质效变革上突破争先。着眼数字化改革、“检察大数据战略”、数字法治建设的发展大局,依托杭州试点优势,全力推进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性变革。着眼“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的工作全局,认真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探索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模式,加强府检、监检、法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扎实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方法变革,做到能动履职、精准监督。着眼“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监督格局,紧扣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部署,深化完善“杭标规范”体系建设,出台加强业务质量建设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司法办案质量变革、法律监督效能变革,推动杭州检察各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走在前、做示范。
三是聚焦聚力“全面展示检察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在打造“四位一体”强检战略上砥砺争先。秉承多年来杭州检察创新积淀与品牌优势,主动将内涵式的检察创新推进模式,转变为外向型的检察创新成果,接续打造政治建检、公正铸检、法治立检、品质兴检的“四位一体”强检战略。发扬检察文化建设基础性优势,以文化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逐步形成政治建检、党建统领的工作格局。发扬惩治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的先发优势,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出发,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逐步形成公正铸检、民心向检的履职氛围。发扬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品牌优势,创新更多、更实的履职方法和途径,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更优效果,逐步形成法治立检、推动治理的思维方式。发扬精品案件办理的方法优势,在法律监督工作各方面,深化求极致的品质检察思维,努力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四是聚焦聚力“五个过硬”政法队伍建设要求,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杭检铁军上奋勇争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综合运用政治轮训、基层巡察、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注重运用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完善法律监督内外部机制,推进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化轮岗交流、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模式,坚持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培养专业精神、专业能力。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加强检校、检企交流,让人民群众更好地走进检察、参与检察,让杭州检察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努力奋斗,接续前行,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共同谱写“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的壮丽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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