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
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为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加快推进《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高水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 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决定》及6个配套意见,创新完善法律监督的制度机制和方式路径,全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省院部署开展了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经严格评审,现将入选的12项创新成果通报如下:
1.杭州市院、上城区院创建网约车虚增里程数字化行刑共治项目;
2.宁波检察机关建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
3.余姚市院创建“益心为公”志愿服务运营模式;
4.文成县院推动检察全域数字化送达;
5.湖州检察机关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
6.嘉善县院创新打造涉台检察工作特色品牌;
7.绍兴市院构建一体“五化”推进“三查融合”工作机制;
8.金华市院构建“1+N”司法救助多元机制;
9.衢州市柯城区院研发警检侦查监督协作(检警+)平台;
10.舟山市院建立国家安全“数字围栏”机制;
11.台州市院创建破产案件民事检察监督机制;
12.云和县院研发“智汇引擎”虚假司法确认监督应用。
希望各获评单位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探索实践,深入推动成果转化。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年度创新成果中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发挥好创新成果在激发和引导创新、健全和完善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制度机制,优化内部监督制约方式方法,拓展创新司法履职路径措施,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我省加快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贡献更大力量。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关于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
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为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加快推进《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高水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 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决定》及6个配套意见,创新完善法律监督的制度机制和方式路径,全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省院部署开展了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经严格评审,现将入选的12项创新成果通报如下:
1.杭州市院、上城区院创建网约车虚增里程数字化行刑共治项目;
2.宁波检察机关建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
3.余姚市院创建“益心为公”志愿服务运营模式;
4.文成县院推动检察全域数字化送达;
5.湖州检察机关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
6.嘉善县院创新打造涉台检察工作特色品牌;
7.绍兴市院构建一体“五化”推进“三查融合”工作机制;
8.金华市院构建“1+N”司法救助多元机制;
9.衢州市柯城区院研发警检侦查监督协作(检警+)平台;
10.舟山市院建立国家安全“数字围栏”机制;
11.台州市院创建破产案件民事检察监督机制;
12.云和县院研发“智汇引擎”虚假司法确认监督应用。
希望各获评单位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探索实践,深入推动成果转化。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年度创新成果中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发挥好创新成果在激发和引导创新、健全和完善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制度机制,优化内部监督制约方式方法,拓展创新司法履职路径措施,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我省加快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贡献更大力量。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