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27日,杭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向大会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杭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履职优势,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一年来,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近500万元,增殖放流鱼苗475万余尾,认购碳汇1800余吨。8件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事例,杭州生物多样性保护、“益心为公”志愿者、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等5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推广,杭州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接续亮相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全球滨海论坛。与浙皖边界县、区(市)检察院建立生态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50余人次,履职故事被《中国志愿》杂志刊发。
强化检察监督,以最严法治筑牢生态文明之都建设屏障。依法从严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受理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253件399人,起诉104件191人。紧盯行政执法、刑事立案和侦查等重点环节,督促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部署开展“自流黑”专项监督,通过数字建模发现违法点位26处,移送刑事立案监督。办理余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油品案,涉案金额达1000万元,被列为最高检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案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监督案件104件。深化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监督土地执法领域怠于申请强制执行、不规范执行等案件9件,相关案件获评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典型案例。推进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理案件195件,提出检察意见170件219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161人,处罚率96.4%。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以专项监督助推全面绿色转型。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6件,提起诉讼48件。开展服务绿色低碳专项监督,聚焦重点行业粗放发展污染环境问题,推动50余纺织家企业变更环评、排污许可证,推动百余家汽修企业规范整改危废处置问题。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监督,打击危害华南梅花鹿、七叶一枝花等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违法行为,首次探索生态保护领域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首次针对“非法穿越”行为申请诉前禁止令,某公司非法跨省调运苗木导致红火蚁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优秀案例。开展钱塘江流域治理专项监督,联动整改“飞地”养殖尾水超标排放问题,获评全国绿色低碳发展公益诉讼专项典型案例。推动健全农村污水处置设施建设,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与河长办联合发布的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持续深化数字检察,以联动共治模式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创新建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以杭州城市大脑为数据支撑,将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全流程。构建“河道侵占、河湖污染AI自识数字模型”,排查线索两百余条,开展农污水、养殖尾水、河道四乱等问题综合整治,推动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1.7万吨,整治排污点30余处。与林水部门共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监督数字化监督模型”,排查全市未征未缴问题线索4288条,立案17件,涉及项目164个,督促征缴补偿费50余万元。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助推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修复。组织专家听证会进行论证,推动高空投掷等新型狩猎行为纳入禁用猎捕方法。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市检察院技术人员在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技术技能竞赛中荣获卫星遥感竞赛项目全国“技术标兵”称号。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十五五”规划“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以更高标准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以法治力量推动“生态文明之都”展现新风貌。以《生态环境法典》颁布等为契机,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等公益诉讼十大民生实事。严格落实绿色低碳发展专项监督部署,聚焦水污染、违法倾倒固废等问题加大办案力度。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生态修复与源头防治协同。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总结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让绿色成为杭州发展最动人色彩!
2026年4月27日,杭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向大会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杭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履职优势,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一年来,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近500万元,增殖放流鱼苗475万余尾,认购碳汇1800余吨。8件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事例,杭州生物多样性保护、“益心为公”志愿者、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等5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推广,杭州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接续亮相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全球滨海论坛。与浙皖边界县、区(市)检察院建立生态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50余人次,履职故事被《中国志愿》杂志刊发。
强化检察监督,以最严法治筑牢生态文明之都建设屏障。依法从严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受理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253件399人,起诉104件191人。紧盯行政执法、刑事立案和侦查等重点环节,督促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部署开展“自流黑”专项监督,通过数字建模发现违法点位26处,移送刑事立案监督。办理余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油品案,涉案金额达1000万元,被列为最高检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案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监督案件104件。深化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监督土地执法领域怠于申请强制执行、不规范执行等案件9件,相关案件获评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典型案例。推进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理案件195件,提出检察意见170件219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161人,处罚率96.4%。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以专项监督助推全面绿色转型。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6件,提起诉讼48件。开展服务绿色低碳专项监督,聚焦重点行业粗放发展污染环境问题,推动50余纺织家企业变更环评、排污许可证,推动百余家汽修企业规范整改危废处置问题。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监督,打击危害华南梅花鹿、七叶一枝花等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违法行为,首次探索生态保护领域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首次针对“非法穿越”行为申请诉前禁止令,某公司非法跨省调运苗木导致红火蚁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优秀案例。开展钱塘江流域治理专项监督,联动整改“飞地”养殖尾水超标排放问题,获评全国绿色低碳发展公益诉讼专项典型案例。推动健全农村污水处置设施建设,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与河长办联合发布的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持续深化数字检察,以联动共治模式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创新建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以杭州城市大脑为数据支撑,将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全流程。构建“河道侵占、河湖污染AI自识数字模型”,排查线索两百余条,开展农污水、养殖尾水、河道四乱等问题综合整治,推动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1.7万吨,整治排污点30余处。与林水部门共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监督数字化监督模型”,排查全市未征未缴问题线索4288条,立案17件,涉及项目164个,督促征缴补偿费50余万元。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助推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修复。组织专家听证会进行论证,推动高空投掷等新型狩猎行为纳入禁用猎捕方法。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市检察院技术人员在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技术技能竞赛中荣获卫星遥感竞赛项目全国“技术标兵”称号。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十五五”规划“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以更高标准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以法治力量推动“生态文明之都”展现新风貌。以《生态环境法典》颁布等为契机,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等公益诉讼十大民生实事。严格落实绿色低碳发展专项监督部署,聚焦水污染、违法倾倒固废等问题加大办案力度。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生态修复与源头防治协同。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总结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让绿色成为杭州发展最动人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