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29日下午,杭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法学家课堂”,邀请杭州检察案例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秦天宝教授作主题为“以法典之智护航生态文明——生态环境法典时代的检察履职”的专题讲座。省高院、省检察院、市中院部分干警与杭州检察干警同堂共学。
专家授课教授简介

秦天宝,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涉外法治学院院长、教育部文科重点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基地主任),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全国优秀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协定书》遵约委员会委员、副主席,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和《环境法评论》杂志主编。
秦天宝教授详细解读了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制度亮点,并结合相关案例系统阐释了法典对完善检察履职的赋能和挑战。
叶伟忠检察长总结点评

秦教授系统阐释了《生态环境法典》的背景意义、内容精髓、制度创新与实践方法。不仅为准确把握法典精神提供了权威指引,也为杭州检察机关办好涉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夯实了理论基础,找到了实践路径。现就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谈三点意见: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筑牢生态环境检察思想根基。《生态环境法典》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和实践的优秀成果。要把学习法典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与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重要部署紧密结合;与服务杭州生态环境文明实践紧密结合。紧扣法典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新责任,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护航美丽中国建设。切实以高质效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动杭州绿色发展和生态建设走在前列。
二是坚持实践力行,扛起生态文明检察使命担当。《生态环境法典》对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杭州检察机关必须紧扣法典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新责任,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护航美丽中国建设。要重点突破,办出一批生态环境检察标杆性案例。以群众能够切身感受到的高质效履职办案服务“生态文明之都”建设。要因地制宜,精准守护生态环境重点领域。聚焦大气治理、水环境治理、“无废城市”建设,建立“一湖一策”“一山一策”专项生态环境监督方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协同共治,构建生态环境一体治理格局。加强司法执法协作,持续深化林长、河湖长、田长和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变“单打独斗”为“集团作战”。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检察履职质效 。杭州检察必须以更高质效的履职回应法典之期、时代之问、人民之盼。要在数字赋能上深挖一层。依托“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迭代的先发优势,将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入生态环境检察履职全过程。要在机制创新上先行一步。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杭州模式,绘就新时代守护西湖潋滟、钱塘潮涌、“绿水青山”的检察画卷。要在专业化建设上领先一筹。打造精通《生态环境法典》、熟悉办案实务、善于监督的生态环境检察“明星团队”。

2026年4月29日下午,杭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法学家课堂”,邀请杭州检察案例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秦天宝教授作主题为“以法典之智护航生态文明——生态环境法典时代的检察履职”的专题讲座。省高院、省检察院、市中院部分干警与杭州检察干警同堂共学。
专家授课教授简介

秦天宝,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涉外法治学院院长、教育部文科重点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基地主任),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全国优秀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协定书》遵约委员会委员、副主席,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和《环境法评论》杂志主编。
秦天宝教授详细解读了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制度亮点,并结合相关案例系统阐释了法典对完善检察履职的赋能和挑战。
叶伟忠检察长总结点评

秦教授系统阐释了《生态环境法典》的背景意义、内容精髓、制度创新与实践方法。不仅为准确把握法典精神提供了权威指引,也为杭州检察机关办好涉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夯实了理论基础,找到了实践路径。现就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谈三点意见: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筑牢生态环境检察思想根基。《生态环境法典》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和实践的优秀成果。要把学习法典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与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重要部署紧密结合;与服务杭州生态环境文明实践紧密结合。紧扣法典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新责任,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护航美丽中国建设。切实以高质效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动杭州绿色发展和生态建设走在前列。
二是坚持实践力行,扛起生态文明检察使命担当。《生态环境法典》对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杭州检察机关必须紧扣法典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新责任,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护航美丽中国建设。要重点突破,办出一批生态环境检察标杆性案例。以群众能够切身感受到的高质效履职办案服务“生态文明之都”建设。要因地制宜,精准守护生态环境重点领域。聚焦大气治理、水环境治理、“无废城市”建设,建立“一湖一策”“一山一策”专项生态环境监督方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协同共治,构建生态环境一体治理格局。加强司法执法协作,持续深化林长、河湖长、田长和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变“单打独斗”为“集团作战”。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检察履职质效 。杭州检察必须以更高质效的履职回应法典之期、时代之问、人民之盼。要在数字赋能上深挖一层。依托“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迭代的先发优势,将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入生态环境检察履职全过程。要在机制创新上先行一步。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杭州模式,绘就新时代守护西湖潋滟、钱塘潮涌、“绿水青山”的检察画卷。要在专业化建设上领先一筹。打造精通《生态环境法典》、熟悉办案实务、善于监督的生态环境检察“明星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