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袭“检察蓝”,是矢志如初的法治信念,是公平正义的信仰航标;一颗赤子心,以怀抱星辰大海的热忱,去诠释果敢无畏的检察担当。风雨兼程中守护公正,草蛇灰线里探究真相,倾心写人生,岁月吐芳华。为展示杭检风采,讲述杭检故事,特推出“钱塘检事”专栏,选登优秀工作札记,分享检路历程。
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将至,今天推出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洋的《守护碧水蓝天,我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十年》,从检十年,他亲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落地、成长与发展,字里行间满是感悟。

李洋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守护碧水蓝天,我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十年
2017年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的第一年,恰好也是我从事检察工作的第一年。很荣幸刚入职就从事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十年间虽然轮换过多个部门,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从未间断,从检十年亲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落地、成长与发展,亲自参与、办理了一批公益保护的案件,促成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由衷增强了我作为一名检察公益诉讼人的自豪感。
十年来,我参与或办理了400多起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收获和感动很多,不胜枚举。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际,我想结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回顾这十年来路,既是对过去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的一份展望。
步履不停,初心如磐
我参与办理的第一个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是“拆房工地、建筑工地大气污染扬尘防治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当年,正值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之时,辖区内拆建工作任务重,建筑工地众多,随之而来的扬尘问题,引发了群众的关注与投诉。获得线索后,我和同事们决定前往调查。此时,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刚全面推开,并没有先例可循,我们一方面研究办案规则,一方面跑现场调查取证、固证。此时,正逢高温天,我和同事们连续近十天跑工地,跑现场,深切体会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不易。
我们检察建议书的发出,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并邀请我们参与问题处置,我又感觉到这份辛苦十分值得。最终,在相关部门的重视下,通过采取安装喷淋,增加临时绿化降尘设施等措施,促使了扬尘问题的解决,群众也给予我们赞扬。
个案问题解决了,但我们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敏锐捕捉到这可能是个共性问题,于是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专报的形式报告给区政府。区政府高度重视,牵头各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长效管理措施,后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大气污染扬尘防治检察建议的长效管理的工作方案》,对检察公益诉讼参与大气污染扬尘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从个案办理到全域治理,从临时措施到长效机制,参与办理的第一个环资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就得到区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到了群众认可,极大地提升了我从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信心。
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作为在钱塘江边长大的杭州人,以后我一定珍惜保护渔业资源。”此案已过去四年,至今每次到钱塘江边,我都能清晰记起一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在增殖放流时说的这句话。
为保护钱塘江的渔业资源,从2019年开始,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钱塘江的禁渔期。然而总是有部分沿江村民为了那一口江鲜,置禁渔制度于不顾,下江电鱼,破坏渔业资源。在坚持刑事打击的同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及时跟进,调查渔业资源破坏和生态环境受损情况,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究侵权人的生态修复责任。
为了更好地以案释法,我们协同审判机关将案件审理放到村社礼堂进行,将检察听证放到钱塘江边进行。与此同时,案后还举行增殖放流活动和现场普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案件普法效果。
附近的村民感受深刻,纷纷表示虽然世代生活在江边,但也要守住底线,禁渔期不能做电鱼这种违法的事情,也应该把眼光放长远,守护一时,方得长久。该案件办理之后至今已连续四年非法捕捞案件没有再次发生。
断枝新生,赓续记忆
“我小时就来这里玩,后来带儿子来,现在带孙子来,我如今70多岁了,这棵树见证了我们三代人的成长。”2023年4月23日早上,我通过媒体报道看到青少年宫门前的一棵500岁古香樟树被夏某某驾车将主枝撞断后,凭藉着公益诉讼保护的职业敏感性,我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
就在我了解情况之时,现场的一位七十多岁大爷向我说出了上面这段话。这些话,我感同身受,因为古树名木不仅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更是赓续文化传承的精神血脉。
我们马上开展调查取证,查清问题原委,同步完成立案公告,邀请专业机构开展鉴定评估,完成全部诉前工作后,根据办案工作要求,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赔偿损失和公开赔礼道歉。杭州市中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请。
目前断枝处早已长出了新的茂盛的枝芽,仿佛经历了一次新的重生。
十年来,我参与办理了100余起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涉空气污染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多样性保护等;十年来,我们在坚持办案规则的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利用公益损害赔偿金的使用方式,创建了“守茶护林”公益保护数字司法实践基地,建立了西湖、西溪湿地“双西”保护机制,固化了办案成果;十年来,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可,得到了群众的肯定,这一切都源于我们坚持公益为民的初心。
未来,我将继续坚守检察为民的初心,聚焦检察公益保护,持续守护公共利益。
一袭“检察蓝”,是矢志如初的法治信念,是公平正义的信仰航标;一颗赤子心,以怀抱星辰大海的热忱,去诠释果敢无畏的检察担当。风雨兼程中守护公正,草蛇灰线里探究真相,倾心写人生,岁月吐芳华。为展示杭检风采,讲述杭检故事,特推出“钱塘检事”专栏,选登优秀工作札记,分享检路历程。
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将至,今天推出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洋的《守护碧水蓝天,我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十年》,从检十年,他亲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落地、成长与发展,字里行间满是感悟。

李洋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守护碧水蓝天,我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十年
2017年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的第一年,恰好也是我从事检察工作的第一年。很荣幸刚入职就从事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十年间虽然轮换过多个部门,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从未间断,从检十年亲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落地、成长与发展,亲自参与、办理了一批公益保护的案件,促成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由衷增强了我作为一名检察公益诉讼人的自豪感。
十年来,我参与或办理了400多起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收获和感动很多,不胜枚举。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际,我想结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回顾这十年来路,既是对过去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的一份展望。
步履不停,初心如磐
我参与办理的第一个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是“拆房工地、建筑工地大气污染扬尘防治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当年,正值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之时,辖区内拆建工作任务重,建筑工地众多,随之而来的扬尘问题,引发了群众的关注与投诉。获得线索后,我和同事们决定前往调查。此时,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刚全面推开,并没有先例可循,我们一方面研究办案规则,一方面跑现场调查取证、固证。此时,正逢高温天,我和同事们连续近十天跑工地,跑现场,深切体会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不易。
我们检察建议书的发出,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并邀请我们参与问题处置,我又感觉到这份辛苦十分值得。最终,在相关部门的重视下,通过采取安装喷淋,增加临时绿化降尘设施等措施,促使了扬尘问题的解决,群众也给予我们赞扬。
个案问题解决了,但我们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敏锐捕捉到这可能是个共性问题,于是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专报的形式报告给区政府。区政府高度重视,牵头各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长效管理措施,后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大气污染扬尘防治检察建议的长效管理的工作方案》,对检察公益诉讼参与大气污染扬尘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从个案办理到全域治理,从临时措施到长效机制,参与办理的第一个环资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就得到区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到了群众认可,极大地提升了我从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信心。
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作为在钱塘江边长大的杭州人,以后我一定珍惜保护渔业资源。”此案已过去四年,至今每次到钱塘江边,我都能清晰记起一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在增殖放流时说的这句话。
为保护钱塘江的渔业资源,从2019年开始,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钱塘江的禁渔期。然而总是有部分沿江村民为了那一口江鲜,置禁渔制度于不顾,下江电鱼,破坏渔业资源。在坚持刑事打击的同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及时跟进,调查渔业资源破坏和生态环境受损情况,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究侵权人的生态修复责任。
为了更好地以案释法,我们协同审判机关将案件审理放到村社礼堂进行,将检察听证放到钱塘江边进行。与此同时,案后还举行增殖放流活动和现场普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案件普法效果。
附近的村民感受深刻,纷纷表示虽然世代生活在江边,但也要守住底线,禁渔期不能做电鱼这种违法的事情,也应该把眼光放长远,守护一时,方得长久。该案件办理之后至今已连续四年非法捕捞案件没有再次发生。
断枝新生,赓续记忆
“我小时就来这里玩,后来带儿子来,现在带孙子来,我如今70多岁了,这棵树见证了我们三代人的成长。”2023年4月23日早上,我通过媒体报道看到青少年宫门前的一棵500岁古香樟树被夏某某驾车将主枝撞断后,凭藉着公益诉讼保护的职业敏感性,我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
就在我了解情况之时,现场的一位七十多岁大爷向我说出了上面这段话。这些话,我感同身受,因为古树名木不仅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更是赓续文化传承的精神血脉。
我们马上开展调查取证,查清问题原委,同步完成立案公告,邀请专业机构开展鉴定评估,完成全部诉前工作后,根据办案工作要求,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赔偿损失和公开赔礼道歉。杭州市中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请。
目前断枝处早已长出了新的茂盛的枝芽,仿佛经历了一次新的重生。
十年来,我参与办理了100余起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涉空气污染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多样性保护等;十年来,我们在坚持办案规则的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利用公益损害赔偿金的使用方式,创建了“守茶护林”公益保护数字司法实践基地,建立了西湖、西溪湿地“双西”保护机制,固化了办案成果;十年来,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可,得到了群众的肯定,这一切都源于我们坚持公益为民的初心。
未来,我将继续坚守检察为民的初心,聚焦检察公益保护,持续守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