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日下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上级院、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市院机关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并作全面动员部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市院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时代意义和检察使命,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抓好落实。充分认识到开展学习教育是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践行司法为民、回应群众期待的必然选择,是服务中心大局、助力杭州发展的履职需要,是从严管党治检、锻造过硬队伍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位。要在“深学”上入脑入心,筑牢思想根基。突出学习重点,丰富学习方式,强化案例引领,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悟其中的人民立场和实践要求。要在“细查”上刀刃向内,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查摆重点,拓宽查摆渠道,深挖问题根源,扎实开展 “四对照三查摆”,结合检察履职,深入查找法律监督质效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要在“真改”上动真碰硬,务求整改实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将学习教育整改与最高检巡视省院党组中期“回头看”、市委巡察整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相结合,持续完善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树牢“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鲜明导向,坚持开门教育、民生为大,深入践行“民呼我为”“企呼我应”,让群众在学习教育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会议要求,市检察院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必须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更高要求、更严要求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抓本级带系统形成联动效应,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合力推动杭检工作全面提质增效。要压实领导责任,作好表率示范,市院党组对学习教育负总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负责人认真落实 “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干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是否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履职质效、推动工作发展、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把学习教育与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度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办理重大案件、深化法律监督、服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宣传阵地,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月2日下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上级院、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市院机关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并作全面动员部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市院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时代意义和检察使命,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抓好落实。充分认识到开展学习教育是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践行司法为民、回应群众期待的必然选择,是服务中心大局、助力杭州发展的履职需要,是从严管党治检、锻造过硬队伍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位。要在“深学”上入脑入心,筑牢思想根基。突出学习重点,丰富学习方式,强化案例引领,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悟其中的人民立场和实践要求。要在“细查”上刀刃向内,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查摆重点,拓宽查摆渠道,深挖问题根源,扎实开展 “四对照三查摆”,结合检察履职,深入查找法律监督质效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要在“真改”上动真碰硬,务求整改实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将学习教育整改与最高检巡视省院党组中期“回头看”、市委巡察整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相结合,持续完善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树牢“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鲜明导向,坚持开门教育、民生为大,深入践行“民呼我为”“企呼我应”,让群众在学习教育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会议要求,市检察院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必须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更高要求、更严要求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抓本级带系统形成联动效应,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合力推动杭检工作全面提质增效。要压实领导责任,作好表率示范,市院党组对学习教育负总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负责人认真落实 “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干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是否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履职质效、推动工作发展、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把学习教育与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度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办理重大案件、深化法律监督、服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宣传阵地,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